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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怠于维护致业主房屋反水受损 律师维权获赔 8.6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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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王梦丽律师 在线
山西振坤(南京)律...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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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案件简介

业主房屋因小区公共下水管道堵塞发生马桶反水,污水浸泡全屋致装修、家具等严重受损。物业公司以管道属业主专有部分、业主未报备装修等为由拒赔。王梦丽律师介入后,围绕物业公司法定养护义务、过错责任、损失认定展开诉讼,最终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公共管道维护义务,判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办案经过

1. 固定证据,夯实基础:协助当事人收集购房协议、物业费缴费凭证、反水现场照片 / 视频、物业沟通记录、维修过程证据,确认业主身份与侵权事实。

2. 申请司法鉴定,核定损失: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装修损失进行评估,明确装修损失金额,同时整理保洁、干洗、搬家等实际支出凭证。

3. 精准法律抗辩:依据《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规定,主张物业公司对小区共有管道负有维修、养护义务;针对物业公司抗辩,指出反水源于公共管道长期未维护,业主装修包裹立管仅造成损失扩大,不免除物业公司主要责任。

4. 庭审据理力争:清晰阐述事故成因、物业公司过错程度、损失计算依据,请求法院按过错比例划分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公共管道检查维护义务,承担60% 赔偿责任,判决物业公司向当事人支付财产损失 78336 元、鉴定费 8400 元,合计86736 元,驳回原告其他不合理诉求。

案件亮点与办案心得

案件亮点

1. 主体资格突破:在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情况下,以购房协议、实际缴费与占有使用事实,成功认定当事人合法业主身份,确立诉讼主体资格。

2. 责任划分精准:区分公共管道与专有部分责任,明确物业公司怠于维护是事故主因,业主仅对损失扩大部分担责,法院采纳 6:4 责任比例。

3. 损失全面支持:装修损失经司法鉴定确认,保洁、干洗、搬家等合理间接损失均获法院支持,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办案心得

物业服务中,物业公司对小区共有部分的维护是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因管道维护不到位引发的反水、漏水纠纷,核心在于锁定公共管道维护过错。本案中,我始终聚焦 “公共管道养护责任” 这一关键,通过完整证据链还原事故全过程,结合生活常理与法律规定说服法院采纳我方观点。

办理此类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需及时固定现场证据、精准申请司法鉴定、严格区分责任边界,既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也要引导当事人理性主张损失,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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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丽律师系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西振坤(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领域为婚姻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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