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高XX偷越国(边)境、诈骗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高XX于2023年5月在未办理任何护照和签证的情况下,在“阿龙”安排的“蛇头”带领下,伙同他人从中国云南省国家边境线偷渡至缅甸国境内。先后进入缅甸勐能保利诈骗公司、勐能五一别墅园区久久诈骗公司,以杀猪盘、盗取他人飞机软件账号等方式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累计时间长达五个多月。2023年11月底,高XX从诈骗公司逃出后报名回国自首。公诉机关认为,高XX的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高XX在境外参加诈骗犯罪团伙,累计时间超过三十日,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以开设赌场为目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高XX在诈骗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高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高XX系主动投案,不构成自首。
判决如下:被告人高XX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