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高XX偷越国(边)境、诈骗案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胡耀光律师 在线
河南书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606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在公诉机关原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基础上,胡耀光律师通过有效辩护,成功促使公诉机关调整量刑建议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为当事人争取了减刑一年的有利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高XX偷越国(边)境、诈骗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高XX于2023年5月在未办理任何护照和签证的情况下,在“阿龙”安排的“蛇头”带领下,伙同他人从中国云南省国家边境线偷渡至缅甸国境内。先后进入缅甸勐能保利诈骗公司、勐能五一别墅园区久久诈骗公司,以杀猪盘、盗取他人飞机软件账号等方式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累计时间长达五个多月。2023年11月底,高XX从诈骗公司逃出后报名回国自首。公诉机关认为,高XX的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高XX在境外参加诈骗犯罪团伙,累计时间超过三十日,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以开设赌场为目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高XX在诈骗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高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高XX系主动投案,不构成自首。

判决如下:被告人高XX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 1970-01-01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胡耀光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胡耀光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606
胡耀光律师
14114202****8293 执业认证
  • 河南书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东北角白色商务楼4层(双溪湾小区)
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有大量刑事办案经验,熟悉司法机关办案程序,现执业于河南书华律师事务所。擅长业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 157 1386 4114
  • 15713864114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