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我方当事人与案外人共同合伙承建工程项目,双方口头约定出资、分红比例并开设共管账户运营项目。项目完工结算后,合伙另一方私自占用共管账户资金,拒不按约定向我方当事人分配收益,还否认合伙分配约定。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吴绍俊律师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合伙出资、支付分红并承担资金占用损失。
二、办案经过
1. 接受委托后,吴绍俊律师梳理全部证据,发现双方无书面合伙协议,仅有银行流水、保险单据、转账凭证等间接证据,对方全盘否认分红约定,抗辩款项系借贷往来。
2. 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充取证,固定共管账户收支记录、项目施工资料、双方沟通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合伙出资、利润分配口头约定真实有效。
3. 庭审中针对对方虚假抗辩逐一质证,厘清项目收支、出资份额、分红计算标准,主张对方独占合伙收益构成违约,应当返还全部应付合伙款项。
4. 对方当庭提交虚假账目混淆事实,吴绍俊律师逐项核对流水,指出其账目矛盾、资金挪用事实,反驳其全部抗辩理由。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信吴绍俊律师提交的全部证据,认定双方合伙关系及分红约定合法有效,判决对方限期向我方当事人支付合伙分红、返还占用资金,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当事人全部核心诉求得到支持。
四、办案心得
本案难点在于无书面合伙协议,仅凭零散书证维权。办理合伙纠纷,务必留存共管账户流水、项目单据、沟通记录;若合伙方私自截留收益,要及时固定资金挪用证据,尽早委托律师梳理证据链条,才能有效推翻对方不实抗辩。
五、适用场景
自然人合伙工程、经营生意,无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一方独占经营收益、拒不分配分红、挪用合伙资金引发的合伙合同纠纷。
六、服务指引
1. 合伙经营初期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出资、分红、共管账户规则;
2. 全程留存所有资金转账、项目结算、聊天沟通原始凭证;
3. 出现收益分配纠纷立即委托律师,固定证据后提起诉讼追回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