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原告以劳务施工结算为由起诉被告,主张被告拖欠上千个点位施工劳务费,提交单方制作结算单据、转账记录佐证,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资金占用利息。我方当事人委托吴绍俊律师应诉,原告提交的结算材料无双方共同确认、工程量核算存在重大偏差,且原告自认已收取大额工程款,我方抗辩原告诉请无事实依据。
二、办案经过
1. 接受委托后,吴绍俊律师梳理全案证据,区分原告单方单据与双方核对记录,指出原告自行统计施工数量未经被告签字确认,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 调取双方全部转账流水,举证被告已超额支付对应施工款项,原告主张额外劳务费无对账凭证支撑。
3. 梳理原告另案庭审笔录,固定原告自认收款、工程量存在重复计算的陈述,庭审中逐项驳斥原告工程量、欠款金额主张。
4. 围绕劳务结算规则举证,说明劳务价款需双方共同核算确认,单方出具单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吴绍俊律师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四、办案心得
劳务施工纠纷核心在于结算凭证,仅单方统计工程量、无对方签字确认的单据不具备证明效力。代理时需完整梳理转账流水、调取关联案件笔录固定对方自认事实,精准拆解原告证据瑕疵,可有效抗辩不实欠款主张。
五、适用场景
工地劳务分包、零散施工劳务对账、一方仅凭单方单据主张劳务费、劳务欠款不实追偿纠纷。
六、服务指引
1. 劳务合作务必签署书面协议,完工后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工程量结算单;
2. 款项转账留存备注,完整保存全部支付凭证;
3. 遭遇单方虚增工程量起诉,尽快委托律师梳理流水、调取关联案件证据应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