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经营欠款诉讼,张家XX王庸远律师助力当事人拿回近15万经营收益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由原告AX委托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王庸远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处理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纠纷。20XX年X月,AX与张家XX某某凤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自有房产委托对方统一运营,约定每年固定经营收益为XXX元,收益扣除10%税费后按期支付。合同履行前期,酒店方以抵扣房款的方式结清了20XX年至20XX年的收益,但自20XX年X月起,酒店无故拖欠款项。原告核算,20XX年至20XX年扣除税费后应付经营收益合计XXX元。被告当庭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受疫情、政府征用影响经营严重亏损,要求大幅下调收益标准,同时辩称涉案房产并未实际交付,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王庸远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参与庭审,围绕合同效力、履约事实、对方抗辩理由展开全面抗辩,全力为当事人追回拖欠款项。
二、律师辩护经过
王庸远律师以案涉《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历史付款记录为核心证据,证明合同合法有效且房产早已交付、被告已实际履行三年付款义务,驳斥房产未交付的说法。针对被告以疫情、经营亏损为由要求核减收益的主张,王庸远律师指出案涉欠款付款期限在疫情结束之后,且双方未就收益减免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被告无权单方变更合同约定,请求法院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持原告诉求。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各项抗辩理由均不成立,判令张家XX某某凤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AX支付拖欠的经营收益XXX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XXX元,全部由被告承担,原告无需承担任何诉讼费用。
四、律师价值
王庸远律师精准梳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完整还原履约全过程,直接推翻被告“房产未交付”的虚假抗辩。
结合法律及案件事实,区分疫情影响与案涉付款节点,成功驳回被告单方降收益的诉求,保障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回款。
庭审逻辑严密,论证充分,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XXX元经营收益全部追回。
实现诉讼费由败诉方全额承担,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圆满解决长期欠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