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事辩护,郑文婧律师代理被告凭借坦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量刑 徐州盗窃罪辩护律师 郑文婧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
徐州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当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 XX 为无业人员,委托郑文婧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被告人先后两次进入两家企业厂区实施盗窃行为,第一次盗取白酒若干,经物价鉴定价值 2200 元;第二次盗取多箱品牌白酒,财物价值 10400 元,涉案财物总金额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被告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羁押,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盗窃罪并出具对应量刑建议。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办案经过
郑文婧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稳定当事人情绪,细致核实两次盗窃的作案细节、涉案物品数量与价值,梳理全案证据材料。律师结合卷宗证据,确认被告人归案后主动完整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属于法定坦白从轻情节。庭审阶段,律师围绕坦白、涉案赃物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可返还被害单位、被告人无恶劣前科等从轻情节发表辩护意见,重点阐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较低,恳请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 XX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秘密窃取企业财物,涉案金额共计一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涉案金额、悔罪表现等情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与律师从轻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 XX 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公安机关扣押的全部被盗白酒依法发还给被害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