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看守所内,公安机关后续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一旦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当事人将被长期关押,后续大概率面临起诉、判刑,留下犯罪记录,对个人工作、生活以及子女政审都会产生不可逆的负面影响。家属万分焦急,第一时间委托山东大地人(临淄)律师事务所杨子谦律师作为本案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希望律师能够介入案件,争取不批捕、释放当事人。
接受委托后,杨子谦律师立刻开启全流程紧急辩护工作。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被羁押当事人,面对面核实案件全部经过,细致了解事发完整过程、涉案行为轻重、当事人主观状态,同步安抚当事人焦虑情绪,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缓解当事人羁押期间的心理压力。会见完毕后,杨律师全面梳理案件疑点与对当事人有利的全部事实情节,找准案件辩护突破口。
在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的关键窗口期,杨子谦律师抓紧黄金辩护时间,梳理全部从轻、无逮捕必要的事实理由,撰写专业、完整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杨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从多个维度进行论证:本案涉案情节相对轻微,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无持续犯罪、串供、毁灭证据、打击报复他人等社会危险性;当事人过往无违法犯罪前科,具备稳定住所,能够配合后续案件侦查,完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存在必须逮捕的法定情形。
完成书面法律意见后,杨子谦律师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件细节,逐条向检察机关阐述本案不宜对当事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完整提交会见笔录、法律意见等全套材料,清晰说明对当事人不予批捕不会产生社会风险。
承办检察官充分采纳杨子谦律师提出的全部辩护观点,综合全案事实与辩护意见,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依据检察院不批捕文书,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即出具释放证明,当事人顺利离开看守所,恢复人身自由。
本案中,杨子谦律师把握住审查逮捕阶段最关键的辩护窗口期,通过及时会见、细致梳理案情、专业出具法律文书、主动对接检察机关沟通说理,成功阻断逮捕程序,帮助当事人脱离羁押。不仅让当事人重获自由,还从根源上规避了逮捕带来的不良记录,大幅降低后续被起诉定罪的风险。该案充分体现杨律师扎实的刑事侦查阶段办案经验,善于抓住案件关键节点开展高效辩护,兼顾专业法律论证与实务沟通,是刑事拘留后争取不批捕释放的典型成功案例,充分彰显其强大的刑事辩护实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