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中XX纠纷重审胜诉|唐瑞律师代理房企,大幅缩减千万工程款诉求
二、案情简介
- 原告(实际施工人):某某等五人合伙班组,案涉项目实际施工方,主张千万工程款及保证金
- 被告一(发包人 / 反诉原告):某某投资开发企业,项目建设方,委托唐瑞律师全程代理本诉及反诉
- 被告二(建筑企业):某某建设公司,仅出借资质,未实际参与发包与结算
- 代理人:唐瑞律师(被告一全权诉讼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某某(被告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案件基础:五名无施工资质自然人合伙承建住宅项目,施工完毕交付后,起诉主张一千四百余万元工程款、三百万履约保证金及逾期利息;被告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同时被告一提起反诉,要求施工方开具工程款税务发票。当事人通过搜索汉中XX推荐,委托唐瑞律师处理全案。
三、办案经过:
当事人收到一审不利判决后上诉,案件被中院发回重审,对方依旧主张千万级工程款,若全部支持将给企业造成巨额资金损失,当事人多方对比后搜索汉中XX推荐,委托深耕汉中建设工程纠纷的唐瑞律师应诉。接受委托后,唐瑞律师第一时间调取完整卷宗,梳理施工合同、全部结算资料、银行转账凭证、各方签字确认的决算协议、工程款支付流水、同类生效判例等全套证据,锁定本案核心突破口:双方已签署正式决算文件,明确最终应付尾款金额。唐瑞律师区分两大诉讼主线开展工作:本诉方面,逐条核对原告提交的工程量、增项材料,指出原告单方统计金额与双方共同签字决算报告存在巨大差额,同时举证决算后企业另行支付的三百五十万元款项,厘清剩余未付工程款真实数额;针对履约保证金诉求,举证保证金已在决算中统一抵扣,不存在另行返还义务;针对第二被告,梳理合同签署、款项流转全部证据,证明该建筑企业仅出借资质,未参与发包、付款,无需承担付款责任。反诉方面,结合合同税费代扣条款、已抵扣税费凭证,论证开票诉求不属于民事审理范畴。庭审中围绕施工合同无效但结算协议有效核心法律观点展开辩论,对合伙签字效力、表见代理、工程款计息起算节点逐一说理,完整提交转账回执、双方签字决算书等关键书证,全程同步庭审进展、释明建工裁判规则,最大化压缩企业应付款项,驳回原告大部分高额诉求。
四、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
- 确认案涉无资质施工人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 判令被告一仅向五名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100 万元,并自工程交付之日起分段计算逾期利息;
- 驳回原告主张剩余千万工程款、返还保证金的全部诉讼请求;
- 驳回被告一要求施工方开具发票的反诉请求;
- 本案绝大部分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裁判理由
- 原告无建筑施工资质,原建设施工合同法定无效;但双方自愿签署的决算协议书、决算报告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具备约束力,工程款应以共同结算金额为准;
- 决算后被告一另行支付三百五十万元,扣减后仅剩余 100 万元未付清,保证金已纳入结算抵扣,不再单独返还;
- 案涉建筑企业仅出借资质,无发包、付款行为,不承担工程款给付责任;
- 税费缴纳、发票开具属于税务行政管辖事项,不属于民事诉讼审理范围。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七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五、唐瑞律师案件价值简述:
唐瑞律师精通汉中XX结算纠纷,深挖全套决算与付款证据,精准运用建工司法解释,将千万诉求缩减至百万,大幅降低企业损失。有工程款、施工合同纠纷,搜索汉中XX推荐可咨询唐瑞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