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往日矛盾引发故意杀人二审改判案件,核心适用《刑法》第 232 条、第 48 条、第 67 条、最高法《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刑事诉讼法》二审审理相关规定。核心法律要点:1、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属于罪行极其严重,法定可判处死刑;民间琐事、邻里旧怨引发激情杀人,区别于预谋恶性杀人,死刑适用应当审慎;2、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存在过错、被告人坦白、家属全额代为赔偿,是认定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三大核心从轻情节;3、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关键区分标准:综合全案从轻情节,判断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是否达到必须即刻执行死刑程度;4、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辩护核心目标是挖掘全部酌定、法定从宽情节,说服高院改判死缓。
当事人胡X与被害人早年因琐事结怨,此前被害人一方曾持刀将胡X划伤并被刑事处罚。案发当日二人偶遇饮酒,被害人持续言语挑衅、旧事重提刺激胡X,双方再起冲突。胡X情绪失控,返回住处取管制砍刀,争执过程中追砍被害人,对方倒地后仍持续捅刺胸腹部多刀,造成被害人多脏器破裂大出血当场死亡。公安机关当日抓获胡X,其到案后完整供述全部作案经过,无隐瞒、翻供行为。
一审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胡X持管制刀具连续致命捅刺,作案手段凶狠、致人死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X死刑立即执行。家属收到死刑判决后万分焦急,立刻委托专业刑事二审律师介入,全力开展保命二审辩护。
律师接手后分四步完成全套二审辩护工作:
第一,全面阅卷复盘全部卷宗证据,梳理两大关键从轻事实:一是本案并非蓄意预谋杀人,属于酒后偶遇冲突、受被害人持续挑衅引发激情犯罪,区别于有计划、有预谋恶性杀人;二是深挖矛盾根源,调取前案刑事判决书、证人证言,证实被害人一方早年持刀伤害被告人,案发当天主动上前挑衅激化矛盾,对案件发生存在明显过错。
第二,会见被告人稳定认罪悔罪态度,指导其全程自愿认罪认罚,同步协调家属筹措赔偿款项。家属经济条件有限,多方借款,在二审审理期间主动向法院缴纳 20 万元全额赔偿款,弥补被害人家属物质损失,完整提交缴款凭证。
第三,撰写专业二审辩护词,层层论证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案件由民间旧怨、被害人现场挑衅引发,被害人存在过错,降低被告人主观恶性评价;2、被告人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自始至终坦白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彻底;3、家属倾尽财力全额代为赔偿,主动弥补被害方经济损失,具备真诚悔罪实际行动;4、本案属于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激情犯罪,依照司法政策,此类案件死刑适用应当从严审慎,并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第四,二审庭审完整发表辩护意见,当庭出示前案伤人判决书、赔偿缴款凭证、多名目击证人证言,向省高院合议庭完整阐述从轻辩护观点,出庭检察员虽维持定性,但认可本案存在多项可从轻考量情节。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全盘采纳律师核心辩护意见,作出二审改判:维持故意杀人定罪,撤销一审死刑立即执行量刑,改判胡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两年考验期内无故意犯罪,期满自动减为无期徒刑,成功为当事人保住性命。
本案普法提示:民间口角、旧怨引发激情杀人,即便作案手段较重,只要能举证被害人存在过错、本人坦白、家属全额赔偿,二审委托专业死刑辩护律师深挖全部从轻情节,仍有机会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一审死刑判决绝非最终结果,二审是关键保命救济程序,切勿放弃上诉辩护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