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原、被告因商业合作相识,原告预先向被告支付货物采购订金,后被告因上游工厂问题无法交付约定货物,双方协商一致将订金款项转为借款,被告自愿提高欠款总额作为违约补偿,并书面承诺固定期限全额清偿。双方同时明确,若被告逾期未还款,需承担原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差旅费、诉讼费等全部实现债权费用。
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持续推诿拖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委托王振律师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主张返还全部欠款本金、逾期资金利息,同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差旅开支及本案诉讼费用。
二、王振律师核心代理价值
1.梳理基础交易与借贷转化完整证据,夯实债权基础
整合订货沟通记录、转账凭证、双方合意将货款转为借款的聊天承诺、还款约定、维权费用承担约定等全套证据,清晰证明欠款形成过程、金额构成、违约成本承担约定,完整固定被告全部债务责任,消除对方否认欠款、拒绝承担维权费用的抗辩空间。
2.统筹多项诉讼请求,全面覆盖当事人全部损失
同步主张欠款本金、逾期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异地诉讼产生的交通住宿差旅费,完整覆盖原告本金损失与维权支出,最大化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3.主导庭内和解谈判,设计多重强力履约保障条款
依托完整证据优势主导调解协商,达成对原告高度有利的和解方案:将本金与维权费用合并确定应付总额;增设严苛逾期违约条款,一旦被告任意一期款项未能按时支付,原告可直接按更高总金额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额外计收高额逾期利息,大幅提升被告违约成本,倒逼对方按期足额还款。
4.争取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当事人无诉讼成本损耗
调解谈判中明确本案全部诉讼相关费用均由被告独自承担,原告无需承担任何诉讼开支,实现无成本维权。
5.以司法调解书固定债权,赋予债权强制执行力
通过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固化双方和解内容,文书具备直接强制执行效力,若后续被告再次拖欠款项,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省去二次诉讼流程,长效保障债权落地。
三、案件最终结果
1.法院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需向原告一次性支付欠款本金以及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维权开支;
2.设置强力违约惩戒机制:被告逾期付款的,原告可按照更高总金额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需额外支付高额逾期利息,充分约束被告按期履约;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均由被告单独承担,原告无需承担任何诉讼支出;
4.双方债权债务通过司法文书一次性敲定,原告全部本金及维权损失均得到司法确认,债权回款具备完整法律保障,案件圆满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