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大额抵押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缺席庭审,王振律师代理出借人全额锁定债权与房产优先受偿权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王振律师 在线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一、案情简介

出借人与企业、企业实际控制人共同订立借款协议,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固定借款利息标准,同时明确违约方需承担逾期利息、违约金、债权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等全部实现债权费用。

借款人为保障债务清偿,提供两套自有房产办理正式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抵押备案手续。出借人当日通过银行转账足额交付全部借款资金,借款人按期付清借款期内全部利息,到期仅偿还部分本金,剩余本金长期拖欠未付,抵押房产还被其他案件查封,出借人债权存在无法回收风险。

出借人委托王振律师全权处理本案诉讼维权。王振律师梳理全套债权凭证,包含借据、借款补充协议、银行转账流水、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律师委托合同及发票等完整证据;梳理利息分段计算法律规则,明确不同时间段利息适用标准;完整起草民事起诉状,同时主张剩余本金、分段计算利息、维权律师费、违约金、房产抵押优先受偿多项诉求。

本案两名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全程缺席庭审。王振律师独自出庭完成全部举证、法庭陈述、法律辩论工作,完整向法庭展示借贷关系、资金交付、合法抵押、被告逾期违约等全部关键事实。


二、案件结果

法院全面采信王振律师提交的全部证据与代理意见,作出缺席判决:

1.判令两名共同借款人限期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并按照法律分段标准支付逾期利息,完整支持出借人核心债权诉求;

2.判令两名借款人承担出借人维权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用;

3.确认出借人对两套抵押房产享有合法抵押权,若借款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出借人可通过折价、拍卖、变卖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为债权回款提供不动产担保兜底;

4.仅因利息与违约金合计受法律上限约束,驳回违约金诉求,其余绝大多数诉讼请求全部胜诉;

5.案件诉讼相关费用绝大部分由两名被告承担。


三、王振律师本案核心专业价值

1.系统整合借款合同、资金流水、不动产抵押登记文件、维权支出凭证多类证据,清晰证明借贷合意、足额放款、合法抵押担保三大核心事实,即便被告缺席无抗辩,证据仍完全支撑全部债权主张,夯实胜诉基础。


2.熟练掌握新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衔接规则,区分不同时段适用不同利率标准计算利息,精准划分计息区间,代理意见完全契合法院裁判尺度,利息主张获得法庭全额支持,最大化当事人利息收益。

3.重点围绕不动产抵押登记效力展开代理论述,明确抵押担保范围覆盖本金、利息、律师费,成功保住房产优先受偿权,解决抵押房产被查封、债权难以执行的核心风险,为后续强制执行回款提供关键保障。

4.面对被告全部缺席、无当庭抗辩的庭审场景,独立完成举证质证、事实陈述、法律适用辩论全流程工作,逻辑清晰、举证规范,充分向法官展示案件完整事实与法律依据,保障当事人全部诉讼权利。

5.诉讼方案统筹本金、利息、维权费用、抵押优先受偿多项主张,一次性通过诉讼固定全部权利,省去后续另行实现抵押权的额外诉讼流程,大幅降低当事人维权时间与成本,高效实现出借人债权保护目的。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王振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王振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6年
王振律师
13101201****4714 执业认证
  •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 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西子国际中心898号2号楼3F
  • 150 2114 8892
  • 1502114889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