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电动车价值两千余元,唐宁世律师多维度辩护,检察院最终不起诉不留案底
案例专长
盗窃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争取、初犯坦白认罪认罚辩护、退赃谅解协商、企业员工涉罪无案底代理
代理方向
当事人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全面梳理全案事实与证据,主动协调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围绕初犯、坦白、认罪认罚、情节轻微四大核心理由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全程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说理。
处理结果
当事人因涉案电动车价值2233元被公安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无刑事犯罪案底。
我的价值
快速对接被害人完成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固定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部从轻情节,向检察院提交专业不起诉法律意见,成功消除当事人刑事案底记录。
案情内容
当事人为园区企业普通务工人员,其配偶在厂区电动车停放区域捡到一串电动车遥控钥匙,二人一同回到停车区域,通过遥控声响定位到对应灰色电动车,随后共同将车辆开走自用。后车主报警,公安机关根据线索锁定当事人,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电动车经物价鉴定价值2233元,达到当地盗窃罪立案标准,侦查终结后以盗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事人担心一旦被法院判刑,会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影响自身工作、出行以及后续子女政审,委托我作为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全力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制定完整辩护方案。第一,协调当事人家属主动联系被害人,全额返还涉案电动车,额外主动补偿被害人损失,诚恳沟通取得被害人出具的书面谅解书,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消除案件社会危害性;第二,梳理当事人从轻情节:当事人此前无任何刑事、行政处罚记录,属于初犯;到案后全程如实完整供述全部经过,不存在隐瞒、规避侦查行为,坦白情节完整;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深刻认识自身行为违法,悔罪态度良好;第三,结合涉案金额仅两千余元、作案起因是捡拾钥匙后临时起意,主观恶性极小,社会危害程度低,综合论证案件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法定条件。
随后我整理全部谅解材料、讯问笔录、无违法记录证明,撰写专业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书面陈述辩护观点,详细说明本案各类从宽情节,请求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检察院完整核查全部证据及我方提交的辩护材料,认可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具备全部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终出具正式不起诉决定书。该决定意味着当事人不会移送法院审判,不会留下刑事犯罪前科,无案底留存,对工作、生活、子女政审均无负面影响。
小额盗窃案件一旦起诉至法院,即便判处缓刑也会终身留存犯罪记录。本案我抓住退赔谅解、初犯坦白等核心要点,在审查起诉阶段全力沟通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彻底免除刑事案底,充分体现轻微财产犯罪不起诉专项辩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