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非机动车相撞事故中,我方当事人被交管部门认定全责,伤者起诉主张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类损失合计 204810 元。原告从事个体加工经营,索要高额误工、植牙后续治疗费用,我方当事人委托王雨恩律师出庭应诉,争取降低不合理赔偿数额。
二、办案经过
1. 接收委托后梳理原告诉讼材料,逐一核查票据、收入流水、诊疗记录,发现多处诉求漏洞;
2. 针对原告无纳税记录、收入流水不足以佐证高收入标准,主张误工费按全省行业平均工资核算;
3. 指出植牙后续治疗费尚未实际产生,无充分医疗佐证,该笔诉求不应支持;
4. 护理费无正规护理票据,仅认可短期护理且按减半标准计算;同时核减无依据的交通、营养溢价主张;
5. 庭审逐项质证证据,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发表答辩意见,抗辩超额诉求。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王雨恩律师全部抗辩意见,剔除未发生的后续治疗费、超额误工护理费用,扣减被告已垫付 2000 元,最终仅判决我方当事人赔付 39116.84 元,原告诉求大幅缩减,超额主张全部驳回。案件受理费减半分摊,我方仅承担 389 元。
四、办案心得
交通事故全责不代表全盘接受对方漫天索赔,伤者高额误工、植牙修复、长期护理等诉求极易虚高。律师核心工作是逐项拆解证据,区分已实际发生和未产生的费用,依据省统一行业平均工资标准核算赔偿,用证据压缩不合理索赔,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五、适用场景
机动车 / 非机动车全责类交通事故被索赔案件、伤者主张高额植牙 / 康复后续治疗费、无固定收入伤者索要天价误工费、无票据护理费索赔纠纷。
六、服务指引
发生交通事故被起诉后,尽快携带事故认定书、对方起诉状、全部票据、垫付凭证联系律师,由律师提前核查证据瑕疵,庭审针对性抗辩,避免自行调解多支付不必要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