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小股东诉增资股东会决议无效纠纷案|王雨恩律师代理小股东维权,厘清恶意增资裁判边界

  •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
王雨恩律师 在线
浙江浙杭(龙港)律...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716
    服务人数
  • 1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系企业隐名确权后的登记小股东,大股东长期把控公司财务、经营,多年拒绝向我方当事人披露财务报表、分配历年经营利润。大股东单方提议临时股东会增资,独自认缴全部新增出资,直接稀释我方当事人股权。我方当事人委托王雨恩律师起诉,主张案涉增资股东会决议无效,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全程由王雨恩律师代理维权。

二、办案经过

1. 梳理前置确权判决,固定大股东代持股权、公司常年盈利却拒不分红、长期隔绝小股东参与经营管理的完整证据链;

2. 调取股东会通知、会议记录、工商变更档案,证实大股东利用持股优势单方推动增资,刻意隐瞒公司高额盈利事实;

3. 一审围绕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恶意稀释小股东股权、增资缺乏合理经营目的展开举证辩论;

4. 一审驳回诉请后,王雨恩律师整理事实与法律瑕疵,撰写上诉状,二审坚持大股东恶意增资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核心观点。

三、案件结果

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增资决议召集、表决程序合法,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驳回我方确认决议无效诉求,二审维持原判。法院释X:质疑增资合理性、股东恶意稀释股权不属于决议无效法定事由,小股东可另行主张知情权、分红权、赔偿损失。

四、办案心得

1. 公司法仅规定程序违法、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单纯恶意稀释股权不满足无效要件,诉讼路径选择是关键;

2. 小股东遇大股东隐瞒财务、恶意增资,不宜直接诉决议无效,应优先起诉股东知情权、盈余分配;

3. 持股比例被稀释的损失,可依据股东滥用权利另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五、适用场景

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遭遇大股东操控增资、隐瞒公司盈利、长期拒绝财务披露、股权被恶意稀释类纠纷。

六、服务指引

1. 股权确权、股东知情权、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代理;

2. 股东会决议效力诉讼、股东滥用权利损害赔偿案件处理;

3. 事前股权协议、公司章程增资条款风险防控起草。


  • 1970-01-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王雨恩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王雨恩律师
5.0分服务:716人执业:17年
王雨恩律师
13301200****8789 执业认证
  • 浙江浙杭(龙港)律师... 主任
  •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 松阳路龙港印艺小镇客厅九楼A区
2005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擅长于刑事辩护,是温州市杰出的青年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王律师始终认为...
  • 138 5877 0687
  • 1385877068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