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郭X、张XX诉某县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二审)

  • 行政类
行政类
何国印律师 在线
贵州君印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郭X、张XX诉某县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二审)

案情简介

上诉人郭X、张XX因不服某县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复议决定、判令某县卫健局补发二孩准生证并赔偿损失300万元。一审法院以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郭X、张XX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主张其1997年已向镇政府提交二孩准生证申请书,但至今未获批准,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程序违法。

二审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曾向卫健局提出办理二孩准生证的申请;即便其1997年曾提交申请,至2025年申请行政复议已明显超过法定受理期限(27年),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上诉人
  • 维持原判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何国印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何国印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4年
何国印律师
15205201****7792 执业认证
  • 贵州君印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向阳路农商银行五楼
何国印律师,贵州省织金县人,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北大法学院学士学位,现任贵州君印律师事务所主任。带领优秀的律师团队,对公司...
  • 139 8479 966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