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原、被告未办理婚姻登记,同居生育一名未成年子女,双方感情破裂后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产生重大分歧,原告诉至法院。原告委托广东XX(信宜)律所李敏华律师承接案件代理,诉求取得子女抚养权,同时主张被告支付拖欠及后续长期抚养费、规范探视方案。
二、办案经过
1. 案件立案初期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法院组织两次不公开庭审;
2. 李敏华律师梳理完整抚养事实证据,整理被告欠付抚养费明细,结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从孩子长期生活照料、教育环境、被告经济能力多维度组织庭审意见;
3. 二次庭审当庭清晰陈述抚养、费用、探视全部诉求,完整举证,有力支撑原告诉请。
三、案件结果
1. 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由我方当事人(原告)抚养;
2. 判令被告十日内付清 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3 月拖欠抚养费 12000 元;
3. 确定每月 1200 元抚养费标准,支付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4. 明确被告每月两次探视细则,划定接送时间、地点,保障我方监护权稳定;
5. 全部核心抚养、费用诉求均获法院支持,仅次要诉求予以驳回。
四、办案心得
同居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案件核心以未成年人成长利益为裁判核心,代理时需完整固定日常照料、支出凭证;抚养费要分段梳理欠付金额与后续支付标准,同时提前约定清晰探视规则,避免后续双方再起纠纷,全方位稳固当事人监护权益。
五、适用场景
男女双方同居未领证,分手后争夺子女抚养权、追索抚养费、协商探视方案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六、服务指引
若存在同居子女抚养、抚养费拖欠、探视冲突纠纷,可委托李敏华律师,律师会梳理证据、制定诉讼方案,全程出庭代理,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监护与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