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权纠纷|涉案3.5万元|克拉玛依柴杰律师代理未成年原告,法院调解一次性全额赔付人身损害损失
##内容###案情简介
两名未成年学生在校课间途中发生碰撞,一方被另一方推倒后面部撞击水泥柱受伤,经医院诊断出现两颗门牙牙根创伤性折断。受害未成年人产生即时医疗费、后续修复至成年的医疗费用及伤情鉴定费等多项损失,受害方监护人多次与侵权方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主张侵权方赔偿全部人身损害各项损失合计35000元,并由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完整收集医院诊断病历、医疗缴费票据、伤情鉴定报告、事故情况说明等全部证据,固定校园侵权事实、伤情损害程度与各项损失核算依据;结合未成年人校园人身损害相关法律规定,向侵权方监护人释X未成年人侵权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则,配合法院调解工作,推动双方达成一次性全额赔付的调解方案,一次性了结全部人身损害纠纷。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侵权方需在2023年4月22日前一次性支付受害方各项人身损害损失合计35000元,双方就本次侵权事故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元由原告方承担,调解文书签收后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律师核心价值
归集完整伤情、医疗、鉴定证据,明晰未成年人侵权赔偿责任,调解一次性全额拿回35000元人身损害赔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