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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与李XX、某物业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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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入户门朝向的相邻权或物权纠纷,王展涛律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因房屋装修产生的实际侵权争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王某某与李XX、某物业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调解)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某因与被告李XX、某物业公司发生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处理结果

一、被告李XX于2026年3月19日前将其位于柘城县某某社区某某号楼某某单元某某层中户(门牌号m某某)房屋的入户门改为内开门;
二、原告王某某自愿撤回对被告某物业公司的起诉;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 1970-01-01
  •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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