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王某某与李XX、某物业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调解)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某因与被告李XX、某物业公司发生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处理结果
一、被告李XX于2026年3月19日前将其位于柘城县某某社区某某号楼某某单元某某层中户(门牌号m某某)房屋的入户门改为内开门;
二、原告王某某自愿撤回对被告某物业公司的起诉;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王某某与李XX、某物业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调解)
原告王某某因与被告李XX、某物业公司发生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一、被告李XX于2026年3月19日前将其位于柘城县某某社区某某号楼某某单元某某层中户(门牌号m某某)房屋的入户门改为内开门;
二、原告王某某自愿撤回对被告某物业公司的起诉;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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