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XX审理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告A委托内蒙古义德律师事务所王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内蒙古某公司、内蒙古某某公司,主张二被告支付拖欠的电采暖设备安装工程款。
20XX 年X 月,原告与XX公司签订《某安装合同》,约定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为该分公司办公区安装 50KW 电采暖及管道暖气设备,工程总价款 166697 元,付款期限为 20XX 年X月X 日前。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交付被告投入使用,且原告已按要求开具全额发票。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工程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二、律师代理核心工作
王迪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企业常见的拒付抗辩要点制定精准代理方案,核心工作如下:
证据体系闭环构建:全面梳理安装合同、施工交付凭证、沟通记录、发票等全套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合同关系成立、工程验收合格、付款条件已全部成就;
资质抗辩精准驳斥:针对被告提出的 “自然人无安装资质、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 抗辩,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电采暖安装不属于强制资质范畴,原告作为合同签约方主体合法;
履行瑕疵事实反驳:针对被告所称 “设备规格不符、耗电量超标” 的不实主张,结合设备参数与现场核实情况逐一反驳,证明实际安装设备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 50 千瓦标准;
责任主体层级厘清:依据民法典分支机构责任规则,论证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给付责任,保障当事人债权具备执行基础。
三、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XX公司成立合法有效的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已按约定完成施工并交付合格工作成果,被告未按期付款构成违约。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法院逐一认定:电采暖安装无强制资质要求,原告诉讼主体适格;实际安装设备符合合同约定规格,被告履行瑕疵抗辩不成立;分公司系总公司分支机构,总公司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内蒙古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A设备安装款 166697 元;
被告内蒙古某某公司对上述分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给付责任;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3171 元,全部由被告XX公司负担。
四、律师办案核心价值
本案是典型的企业拖欠个体承揽方工程款纠纷,被告从诉讼主体、合同效力、履行瑕疵、责任隔离四个维度设置抗辩壁垒,是企业欠款诉讼中的常见套路。
王迪律师凭借对承揽合同裁判规则的精准把握,以事实证据为基础、以法律依据为支撑,逐一击破被告全部抗辩主张,实现诉讼请求全额支持。同时通过追加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有效规避了分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执行风险,为当事人快速回款筑牢了法律保障,切实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承接安装、装修、加工等承揽工程,发包方以无资质为由拒付工程款的纠纷;
工程交付后,发包方以质量、规格不符为由拖延结算、拒付尾款的场景;
与企业分公司签约,对方以总公司无关为由逃避债务的回款纠纷;
承揽欠款催收、保全、诉讼及执行全流程法律服务需求。
服务指引
案件评估:携带合同、结算单、交付凭证等材料咨询,获取专业胜诉与回款评估;
诉讼代理:提供证据梳理、立案、保全、庭审全流程代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回款保障:同步制定保全与执行方案,明确全部责任主体,提升回款效率;
合规优化:提供承揽合同起草与风险审查,提前规避资质、验收、付款等风险。
场景总结
承揽纠纷中个体承揽方常处于市场弱势,易被企业以各类专业理由拖欠款项。专业律师介入可精准击破抗辩陷阱,固定核心证据,打通回款路径,以最低成本实现债权全额清偿,为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