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当事人为快递配送从业人员,长期在某物流分公司站点从事快件揽收、派送、装卸工作,日常接受站点管理人员统一调度、派单管理,使用企业内部工作系统开展业务,持有专属工号,工作群由该物流企业主管管理,劳动报酬按月经第三方渠道发放,月均收入近万元。
用工期间,该物流分公司从未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规避法定用工责任,企业拆分业务链条,将配送业务外包给两家第三方服务公司,引导当事人先后与两家外包公司签署《共享经济平台服务协议》,企业以此抗辩双方仅为合作承揽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后站点主管口头通知当事人无需继续上班,单方终止用工关系。当事人先行提起劳动仲裁维权,仲裁阶段某物流分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委采信当事人全部举证,作出缺席裁决: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决物流分公司向当事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两项合计十万余元。
物流分公司不服案涉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全部诉讼请求为无需承担前述两笔赔偿款项,核心理由为:当事人系外包平台合作人员,企业未直接管理、不发放劳动报酬,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承担任何用工赔偿责任。当事人委托俞云才律师全程代理本案一审诉讼维权。
二、案件结果
1.仲裁前置成果:仲裁委全额支持当事人两项核心赔付诉求,裁定企业合计赔付十万余元劳动赔偿;
2.法院诉讼调解最终成果:经律师专业协商、法院居中调解,某物流分公司同意一次性向当事人支付七万元和解补偿款,款项约定于调解书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至当事人指定账户;
3.纠纷一次性了结:调解协议明确,双方就劳动关系认定、薪资、违法辞退赔偿、社保相关全部劳动争议彻底结清,各方不得再就本案纠纷另行主张权利;
4.诉讼费用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当事人自愿承担,无其他额外维权支出。
三、律师价值
1.系统梳理完整证据链,击破企业 “外包无劳动关系” 抗辩
接受委托后,律师统一归集当事人工号系统截图、派件作业记录、现场工作照片、站点管理微信聊天记录、薪资流水等全套证据,紧扣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三大法定认定标准组织举证质证,从法律层面否定企业仅凭外包共享协议否认用工事实的主张。
2.精通新业态用工裁判规则,精准适用劳动法律条文
深耕快递、平台骑手“假外包、真用工”类劳动纠纷司法裁判口径,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清晰向承办法官、企业释明:仅签订合作协议不能免除企业实际用工产生的法定赔偿责任,充分预判、告知企业诉讼败诉风险、时间成本与经营负面影响,掌握调解谈判主动权。
3.分阶段阶梯式维权方案,兼顾赔付金额与回款效率
仲裁阶段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生效裁决基础;进入一审诉讼后,不单纯等待法院判决,主动牵头调解协商,持续对接企业法务、承办法官多轮沟通,推动企业从“零赔付”逐步让步至一次性支付补偿;同时在调解条款中严格锁定付款时限、账户信息、纠纷一次性了结约定,规避企业拖延付款、事后反向追责的法律风险。
4.全流程一站式代理,减轻当事人维权负担
从仲裁证据筹备、庭审应对、一审立案、法庭质证、多轮调解谈判至最终文书签收全程跟进,代为处理全部程序性法律事务,当事人无需频繁往返仲裁委、法院,最终快速足额拿到补偿款项,彻底了结全部劳动争议。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者您的亲友遇到以下情形,可随时联系俞云才律师
①快递、外卖、同城配送、线上平台运维等新业态骑手、一线实操从业人员;
②企业通过外包、共享经济平台、承揽合作协议,刻意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③用工期间无书面劳动合同,被单位口头辞退、违法单方解除用工关系;
④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拖欠劳动报酬;
⑤劳动仲裁胜诉后,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基层法院,劳动者需诉讼阶段专业代理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