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刑事辩护案|涉案违法所得1700元|石家庄许欣婷律师辩护,当事人获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内容###案情简介
刑事案件被告人实施介绍卖淫行为,累计介绍2名人员卖淫2次,涉案违法所得1700元。公诉机关指控构成介绍卖淫罪,出具量刑建议,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具备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且处于妊娠期,辩护人围绕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开展完整刑事辩护。同案另外两名涉案人员无自首情节,分别被判处实刑。
###办案经过
许欣婷律师作为本案刑事辩护人,全面梳理全案笔录、辨认笔录、到案证明、退赃凭证、孕检相关证据;庭审重点论证当事人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1700元违法所得,同时结合妊娠期特殊身体状况,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逐条阐述从轻、减轻处罚法定理由,完整提交佐证材料。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自首、退赃、认罪认罚情节成立,结合孕期情形,调整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决犯介绍卖淫罪,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退缴17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当事人无需收监执行,取得大幅从轻缓刑判决。
##律师核心价值
深挖自首、认罪认罚、孕期从轻情节,完整提交退赃证据,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适用缓刑不予收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