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本金22.71万元|石家庄许欣婷律师代理出借人,法院判令偿还本金并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
##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出借30万元,月利率1.5%,出借方当日足额转账交付资金。借款人长期按月付息,后续分两笔偿还合计6万元本金,后期停止还本付息。出借人起诉主张剩余本金24万元,分段计算利息合计120338.56元,并要求对方承担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全程缺席,未提交答辩与证据。
###办案经过
许欣婷律师单方出庭代理出借人,完整提交借款合同、银行转账流水、全部还本付息明细、微信催款聊天记录、保全缴费凭证全套证据;严格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区分新旧利率适用标准,精准核算每笔还款冲抵本金、利息金额,当庭完成全部举证质证,完整主张合法债权。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放款当日预扣利息需折抵本金,逐笔核算历年还款后,确认尚欠本金227177.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利息14020.13元;判令借款人七日内清偿上述款项,后续以227177.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至付清,保全保险费不予支持,出借核心债权诉求基本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缺席庭审完整提交借贷全量流水,依法分段核算本息,法院支持227177.1元本金及法定标准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