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刘英俊律师二审介入,成功为当事人大幅缩减返还款项
一、案件简介
男女双方经介绍相恋同居,约定登记结婚,男方一方转账合计 13 万元用于购置家电、钻戒。后二人解除婚约,男方诉至基层法院,要求女方全额返还 13 万元。一审法院全额支持男方诉求,女方委托刘英俊律师提起上诉。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刘英俊律师梳理全案资金往来证据,厘清双方同居期间财产收支:女方在同居期间为男方购置手机、金手链等贵重物品,还出资购置情侣首饰,共同生活存在大额日常开销。一审未考量双方同居事实、女方反向赠与支出,直接判令全额返还存在事实与法律瑕疵。庭审中,律师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彩礼返还规则,主张同居互赠财物应当抵扣返还金额,请求法院酌情调低返还数额。双方二审无新证据提交,律师依托现有完整收支证据完成抗辩说理。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当事人仅需返还 7 万元,直接减少返还金额 6 万元;一、二审诉讼费按双方过错与财产往来情况重新分摊,大幅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四、办案心得
婚约财产返还案件不能机械全额返还彩礼类财物,法官会结合同居时长、双方互赠贵重物品、共同生活开支综合裁量。代理此类案件,关键是完整收集己方为对方支出、共同消费凭证,以此抵消返还金额,打破 “谁出资谁全额拿回” 的单一裁判思路。一审未提交完整收支证据极易败诉,二审及时补充梳理证据仍有改判空间。
五、适用场景
男女恋爱同居筹备结婚,解除婚约后,一方起诉索要彩礼、大额婚嫁出资;一审判决全额返还,当事人不服需上诉减损。
六、服务指引
若因婚约财产被起诉,可携带转账记录、购物票据、同居消费凭证咨询,律师可梳理全部收支证据,区分无偿恋爱赠与与附结婚条件彩礼,通过诉讼降低返还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