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杨浩然律师代理陈X开设赌场罪案获轻判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杨浩然律师 在线
云南兴祥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杨浩然律师在代理被告人陈某的过程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辩护策略。首先,精准界定陈某的犯罪地位,通过梳理证据链条,有力论证陈某仅提供劳务性帮助、未参与核心利润分配,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其为从犯,避免了主犯的重刑风险。其次,针对公诉机关的鉴定报告,敏锐指出非法获利计算未扣除参赌人员自身赌资等逻辑漏洞,促使法院不予采信该部分鉴定意见,有效核减了涉案金额。最后,积极促成陈某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争取到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陈某减轻处罚,判处二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5年5月底,被告人李X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被告人陈X在某购物网站购买赌具,并向被告人王X、杨X租用位于某县某路某号的某店二楼,以玩某种扑克的方式开设赌场。赌场免费向赌客提供香烟、茶饮、餐食等。李X系赌场的组织者和经营者,负责邀约赌客、接收赌资、兑换筹码等;陈X负责记账、接收赌资、兑换筹码等。经查明,该赌场涉及25名参赌人员,合计收取赌资111万余元。2025年7月31日,公安机关查处该赌场,当场查获李X、陈X等人及赌具、赌资等。案发后,部分被告人主动到案并退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是本案定性系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二是赌场赌资及非法获利如何计算;三是被告人陈X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还是从犯。公诉机关指控八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陈X的辩护人提出,陈X仅为开设赌场提供发牌、记账等劳务性帮助,未参与利润分配,应当认定为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适用缓刑。其他辩护人亦对鉴定报告的客观性及非法获利计算提出异议。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李X租用场地组织赌博,安排人员分工,对赌场运作拥有绝对掌控,完全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关于赌资和获利,法院结合在案证据综合认定,对鉴定意见中关于非法获利的部分不予采信。关于陈X的地位,其受李X邀约参与,对重大事项无决定权,依法认定为从犯,但相较于仅接收赌资的人员更为积极,作用相对较大。最终法院判决:李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陈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赌具、赌资及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或追缴。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杨浩然律师
杨浩然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杨浩然律师
5.0分热情执业:4年
杨浩然律师
15329202****0842 执业认证
  • 云南兴祥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阳光城27幢4号
杨浩然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兴祥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妇女委员会主任,是业内极具潜力的新锐专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出色的...
  • 183 8826 674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