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专长
买卖合同货款追索、公司简易注销股东连带责任纠纷、书证效力抗辩、债权申报维权、商事债务保全诉讼
二、判决时间
一审:2025年;二审终审:2026年4月
三、审理法院
一审: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二审: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代理方向
代理供货方(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全程处理一审起诉、财产保全、二审应诉,主张支付剩余货款,认定公司股东注销承诺不实,判令全体股东对公司未结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判决结果
1. 一审判令三名股东连带支付供货方六中超市剩余货款94038元;驳回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三名股东承担。
2. 上诉人不服上诉至铜仁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方当事人全面胜诉。
3. 二审诉讼费由对方上诉人自行承担。
六、律师价值
本案对方手握写有“全部结清”的收据,以此主张债务两清,案件败诉风险极高。我完整梳理全部录音、微信、债权申报、公司注销清算全套证据,区分两家独立公司债务边界,识破财务诱导出具收据的完整沟通逻辑,论证收据仅代表收款金额、不代表放弃尾款,同时直击股东诉讼期间简易注销、清算承诺不实核心漏洞,两级法院全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全额支持尾款诉求。
七、案情内容
两位夫妻当事人长期向本地两所校内超市供应食品货物,其中某中学超市由XX公司运营,累计欠付货款三十余万元。XX公司资金紧张,和当事人协商只支付70%货款,公司财务人员在电话里明确告知当事人:先付七成,剩下三成等公司卖房有钱再支付,但出具收据时必须写上“已全部结清”,不然七成货款不予转账。
当事人留存全程通话录音,按对方要求写下带结清字样的收据后,收到七成货款,但后续公司迟迟不提剩余三成货款。没过多久XX公司发布注销公告,当事人按公告电话申报剩余债权,股东接收申报后拖延不处理,还在债权未结清、双方已经起诉的诉讼过程中,走简易程序注销公司,清算报告谎称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全体股东签字承诺对清算真实性负责。
对方股东以收据白纸黑字“全部结清”为由起诉上诉,主张双方协商七成了结全部债务,公司注销无资产无需付款。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梳理完整证据链:多段财务、法定代表人、股东沟通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债权申报短信、公司全套注销清算档案、两家超市对应供货账目,清晰拆分六中、九中两家不同主体货款,排除无关债务干扰。
庭审中重点向法官说明:收据是受对方诱导出具,完整录音能证实双方从未约定放弃剩余三成货款,“全部结清”仅为对方走账要求,不能等同于债权消灭;同时抓住关键事实——公司明知存在未决货款、当事人已申报债权且案件正在审理,仍出具虚假清算报告简易注销,股东签署不实承诺,依据公司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完全采纳我方观点,判令三名股东连带支付剩余货款。两名股东不服提起二审,我出庭应诉完整复述证据逻辑、驳斥对方上诉理由,铜仁中院审理后认定对方上诉理由不成立,终审维持原判,当事人顺利拿到胜诉判决,后续可直接执行三位股东个人财产回款。
八、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供货、买卖、工程等交易,对方出具结清凭证但私下承诺尾款后续支付,事后拒不认账;
2. 合作企业未付清款项,通过简易注销、清算免责逃避债务;
3. 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独立人格转移债务,债权人不知找谁追责;
4. 持有录音、微信等口头协商证据,对方仅以书面单据抗辩债务已结清;
5. 债权申报后公司仍强行注销,需要起诉股东连带清偿货款、工程款等债权;
6. 诉讼过程中企业恶意注销,需要变更被告、追究股东个人责任。
服务指引
1. 交易全程留存沟通录音、微信对账、转账记录,切勿盲目签署结清类书面文件;
2. 发现合作企业发布注销公告,务必及时书面申报债权并留存凭证;
3. 企业欠付货款且存在注销计划,尽快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股东个人账户,避免无财产可供执行;
4. 遭遇公司注销拒付欠款,无需单独起诉企业,律师可直接梳理清算档案,起诉全体签字承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 若持有看似不利的书面收据、结算单,可携带全部聊天、录音证据面谈,律师可从交易全过程还原真实合意,推翻单据片面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