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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平台技术运维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张琪律师介入辩护,情节严重仍成功争取缓刑判决 镇江刑事辩护律师 镇江X阳张琪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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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张琪律师精准把握从犯地位与全部从轻量刑情节,为涉案金额巨大的技术支持类被告人成功争取缓刑,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网络传销平台技术运维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张琪律师介入辩护,情节严重仍成功争取缓刑判决      镇江刑事辩护律师  镇江X阳张琪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陆X为网络传销平台提供软件开发、技术维护与服务器管理,涉案平台吸纳资金超千万元、注册会员超 1.5 万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委托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

办案经过

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资金审计报告及电子数据证据,围绕被告人系从犯、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提出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陆X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退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未退缴部分继续追缴。判决理由:陆XX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社会危险性较小,符合缓刑条件,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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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琪律师,执业于江苏省丹阳市,系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专职律师,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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