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共十一名,江XX由李泽蔚律师担任指定辩护人,其余被告人分别指派或自行委托其他律师辩护。 该团伙搭建虚假股票投资平台,分工伪装投资老师、客服,诱导多名被害人投入资金,累计诈骗 203 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全体被告人被当场抓获;部分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办案经过
案件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李泽蔚律师完整阅卷梳理电子数据、流水、供述等证据,多次会见江XX,引导当事人如实供述认罪;庭审重点提出当事人系底层组员、属于从犯、初犯、坦白等从轻、减轻量刑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判决理由
- 团伙虚构股票投资平台骗取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诈骗罪;
- 十一名被告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全部认定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 全体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可从轻,部分退赔、获谅解人员酌情从轻;
- 涉案范围广、被害人损失大,社会危害性高,部分被告人不予适用缓刑。
适用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判决内容
按各被告人层级、参与时长差异化量刑,江XX获有期徒刑二年并罚金一万元;全部作案工具、退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