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朱X与被告方X因扶养费问题产生纠纷。原告朱X因年老体弱、缺乏足够的生活来源,需要被告方X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然而,被告方X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扶养费用,导致原告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朱X在嵇成吉律师及李X律师的协助下,收集了相关证据,向某法院提起扶养费纠纷诉讼,案号为(2022)某法民初字第XXXX号。某法院经审查后,于2022年10月25日正式立案,并依法采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此案。在诉讼过程中,嵇成吉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明确了诉讼请求,为后续的调解和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争议焦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告方X是否应当向原告朱X支付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期间拖欠的扶养费,以及该期间扶养费的具体金额应如何认定;其次,自2022年11月起,被告方X每月应当向原告朱X支付的扶养费标准应确定为多少,才能既保障原告的正常生活需求,又兼顾被告的实际负担能力;最后,扶养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应如何约定,以确保原告的权益能够得到切实、持续的履行。双方围绕上述焦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嵇成吉律师在此过程中积极发表代理意见,力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裁判结果】
经过某法院的耐心调解以及双方代理人的积极沟通,原、被告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方X承担原告朱X自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的扶养费共计1.8万元。关于该笔款项的履行时间,约定自2022年11月起,被告于每月月底前支付一千元,直至全部付清为止。二、自2022年11月起,被告方X每月承担原告朱X的扶养费两千元,同样于每月月底前履行完毕。上述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某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关于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八十元减半收取四十元,保全费一百八十元,共计二百二十元,由原告朱X自愿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某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至此,本案圆满结案,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