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当事人董X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构成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用人单位为上海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就工伤各项赔偿、劳动关系解除、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公司补差等事宜存在分歧,经协商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双方约定 2025 年 10 月 26 日解除劳动关系,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鉴定费等全部工伤待遇。协议设置特别条款:签订当日需加急取消再次鉴定,否则赔偿总额由 150000 元降为 120000 元。
案件结果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同意总计向当事人支付工伤赔偿款150000 元(不含医疗费);
2. 赔付模式:社保基金先行赔付,不足 150000 元部分由公司补足;双方垫付医药费由社保分别返还各自账户;
3. 付款期限:社保基金到账后 60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4. 款项全部付清后,双方工伤相关权利义务全部结清,当事人自愿放弃其他诉求,再无劳动、工伤纠纷。
律师价值
1. 工伤十级案件,不走冗长劳动仲裁、诉讼程序,促成双方达成书面赔偿协议,快速锁定赔偿总金额,帮助当事人拿到确定的 15 万赔偿,避免诉讼周期长、执行难风险。
2. 区分社保基金承担项目和公司补差义务,明确社保赔付不足部分由公司兜底补足,防止公司以社保赔的少为由克扣赔偿款。
3. 协议中存在 “不取消再次鉴定赔偿降为 12 万” 的不利条款,律师提示风险、指导当事人履约要点,守住 15 万赔偿基数,避免赔偿被无故压低。
4. 约定清楚付款时限、一类收款账户、账号错误风险承担,写清款项结清后双方再无争议,固定全部权利义务,为后续XX公司违约留下完整书面证据,便于后续直接维权。
5. 将停工留薪工资、三项补助金、交通、伙食补助、鉴定费等全部工伤待遇打包处理,当事人拿到赔偿后不再遗留后续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