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务工摔伤致颈椎骨折十级伤残,律师代理调解,伤者获赔 14 万元赔偿款
审理法院信息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务工人员)受被告劳务公司雇佣,在本地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劳务作业。原告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摔伤,造成颈椎骨折等伤情,入院接受手术治疗。后续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十级伤残,同时确定后续治疗费区间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原告委托李海明律师作为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各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对受伤事实认可,希望在合理范围内协商赔偿。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收集整理事故经过、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全套证据,梳理各项法定赔偿项目,核算赔偿明细,完成立案材料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律师结合全部证据,向法庭完整还原务工受伤事实,依据法律规定阐述劳务用工情形下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考虑到伤者希望尽快拿到赔偿,避免漫长判决、执行周期,律师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与被告劳务公司开展多轮协商谈判。一方面守住当事人合法赔偿底线,另一方面兼顾对方企业实际履约能力,反复磋商赔偿总额、付款期限,设置明确付款时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调解结果: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劳务公司向原告赔偿包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在内各项损失合计 140000 元,款项于约定日期前全部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调解理由:双方当事人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自愿处分自身民事权利,所达成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