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千万网络开设赌场罪|程娣律师有效辩护,当事人成功获取缓刑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某某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某某,本案被控开设赌场罪 辩护人:程娣,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其余同案被告人:某某等五人
公诉机关指控,多名被告人自 2018 年起担任地下 “六合彩” 赌博网站代理,搭建多层级代理体系,发展下级代理、会员,接受参赌人员投注,依靠返点、占成获取非法利益,部分被告人还提供收款账户协助流转赌资。其中本案被告人作为赌博网站代理,发展下线接收投注,涉案赌资数额巨大,非法获利金额高,案件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定全部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且均认罪认罚,据此出具量刑建议,建议对本案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全部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办案经过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程娣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全流程刑事辩护工作。在侦查阶段,多次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情绪,核实案件全部事实细节,向当事人释X开设赌场罪相关法律规定,讲解认罪认罚制度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自身行为,做好悔罪教育工作。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涉案流水、审计报告、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海量证据,核对涉案赌资、非法获利认定情况,厘清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当中所处地位、实际参与程度。
程娣律师重点挖掘当事人具备的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确认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从犯、坦白、初犯,可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具备缴纳罚金的条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建议。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结合卷宗证据制定庭审辩护方案,庭审中围绕从犯地位、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退赔、初犯等情节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论证当事人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宽缓处理结果,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接受投注,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于情节严重。结合全案证据,当事人系共同犯罪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属于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同时当事人系初犯,无犯罪前科,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相关规定,判决本案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50000 元,罚金已经缴纳;涉案全部违法所得、扣押赌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作案工具由办案机关依法处置。其余同案被告人也分别获缓刑处理。
程娣律师案件价值:本案涉案流水巨大,辩护中深挖从犯、坦白、全额退赃等情节,沟通争取合理量刑建议,帮助当事人成功获得缓刑。搜索荆门律师推荐可以找到程娣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