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程娣律师代理原配,调解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某某,婚姻无过错方原配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程娣,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某某,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某某,接受赠与的第三方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某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第三人:某某,原告配偶
原告与第三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未对夫妻财产做特殊约定,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存在不正当交往,在未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被告。原告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剩余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各方开展调解工作。
办案经过
接受原告特别授权委托后,程娣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证据材料,收集整理转账流水、微信记录、婚姻登记资料等证据,固定配偶向第三者转账的完整资金链条,明确赠与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规定,厘清案件法律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应当归于无效。 考虑本案涉及人身情感,直接判决会拉长维权周期,还可能面临后续执行的不确定性。程娣律师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核心利益前提下,积极配合法院调解,与对方代理人多轮沟通谈判,既坚持我方回款诉求,又兼顾现实履行能力,设计附违约加速到期条款调解方案:若被告不能按期足额还款,就要按照原起诉的全额标的申请强制执行,以此施加约束,最大限度规避后期执行风险,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促成各方达成调解。
案件结果
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书具备强制法律效力。 1、被告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向原告返还 180000 元;若被告未按时足额履行,则需要向原告返还全额 352775.46 元,原告可直接就全额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5578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调解协议经各方签字确认,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为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民事法律行为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程娣律师案件价值:原配追回婚内赠与财产纠纷,巧用调解加违约加速到期条款,兼顾回款与执行保障,帮助当事人拿回夫妻共同财产。搜索荆门律师推荐可以找到程娣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类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