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XX公司为村委会实施工程项目,项目完工之后,被告村委会拖欠剩余工程款未予结清。原告起诉,请求判令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458710.5元,并按LPR标准支付自2023年1月5日起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
被告系村民委员会,受财政拨付流程、集体资金审批制度限制,无法一次性全额清偿工程款。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协商分期支付方案。原告同意分多期收回全部本金,自愿放弃全部逾期利息;同时设置违约条款,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付款,原告有权直接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维权难点:本案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务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于集体财政拨款,一次性全额付款存在现实障碍;调解需要平衡回款周期与债权保障,既要适配村委会财政拨付节奏,又要通过法院调解文书锁定全部本金,设置违约救济途径,防止分期过程中久拖不付。刘涛律师接受施工企业原告委托,代理本案诉讼及调解工作。
二、案件结果
1.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村委会尚欠原告工程款本金458710.5元,约定分七期履行,从2027年2月起至2033年1月分期逐笔支付完毕。
2. 若被告按期足额履行全部分期款项,本案纠纷就此了结;被告出现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付款,原告可直接就全部剩余未付工程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原告自愿放弃主张全部逾期付款利息的其他诉讼请求。
4.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07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整体辩护成果
涉案工程款本金45万余元,被告村委会受集体财政资金约束,无法一次性付清。刘涛律师代理施工企业,通过诉讼调解确定完整分期回款计划,全额锁定458710.5元工程款本金;同时设置违约强制执行条款,只要被告任何一期违约,即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保障施工方的工程债权实现。
三、律师价值
起诉村委会、乡镇集体类主体追索工程款案件,经常遇到财政拨付、集体议事流程导致不能一次性付款的客观现实。调解重点在于兼顾对方资金拨付周期,同时必须依靠法院正式调解书固化全部债权,设置违约触发强制执行的条款,避免分期变成无限拖延。刘涛律师从接案事实梳理、证据归集、风险预判、调解方案设计、调解谈判、文书条款把关全流程深度介入,各个关键节点发挥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归集全套证据,识别案件法律风险,完成当事人风险预判与心理疏导
刘涛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梳理项目施工、完工交付、结算对账、欠付工程款、多次催款的全部案件事实,整理施工合同、结算材料、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材料。
律师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第一,债务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资金受集体财政审批、拨付周期约束,客观无法一次性结清全部45万余元工程款;第二,如果调解文书没有设置逾期即可全部强制执行的条款,一旦某一期款项拖欠,原告只能够就到期的款项分次起诉,会大幅增加维权成本;第三,原告为换取分期回款,需要放弃逾期利息,要向当事人说明该让步的利弊。
律师向当事人讲解集体主体工程款纠纷的现实特点,对比判决和调解两种路径的利弊;虽然放弃利息,但调解书锁定全部本金,同时具备一次性强制执行的违约保障,疏导企业被长期拖欠工程款的资金压力,帮助当事人建立理性的诉讼预期。
2. 搭建完整诉讼思路,确立办案策略,梳理证据链条,准备全套调解应对方案
刘涛律师确立办案思路:核心目标,保障458710.5元工程款本金完整受偿;结合村委会资金拨付实际情况,接受分多期付款方案;调解文书必须明确,只要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对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以放弃逾期利息作为谈判筹码,换取稳定可落地的分期回款方案。
证据分组整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凭证、沟通催款记录,固定欠款本金事实。提前预设调解核心条款,重点落实分期节点、违约后全部剩余款项可强制执行,防范后续维权障碍,做好开庭以及调解双重准备。
3. 调解谈判博弈,兼顾现实付款条件,严格把关调解协议关键条款
调解过程中,被告村委会提出受集体资金安排,只能分多年多期支付工程款。
刘涛律师谈判当中守住本金不打折的底线,同意适配对方财政拨付的分期周期;同时坚持调解协议必须写入违约条款:只要任意一期逾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工程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原告作出让步,自愿放弃全部逾期利息,最终达成调解方案。
4. 拿到民事调解书,逐条解读条款,做好履行、强制执行风险提示
拿到法院民事调解书,刘涛律师逐条向当事人解读全部调解条款;释明各期付款时间节点,重点提示违约救济规则,只要有一期未按时给钱,可直接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提示企业做好每期回款跟踪,一旦发生逾期,及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完成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向村委会等集体主体追索工程款调解案件标准化办案流程
依托本案办案经验,沉淀同类案件办案流程:充分评估村委会、集体单位财政资金拨付的客观现实;本金优先保障,权衡利息让步的得失;调解书中务必设置“任一期逾期,可就全部剩余债权申请强制执行”,避免分次起诉;明确各期确切付款时间;调解之后做好每期回款跟踪,出现违约及时启动强制执行。
刘涛律师代理施工企业起诉村委会追索建设工程款,在对方无法一次性付清款项的客观条件下,通过法院调解完整锁定45万余元工程款本金,设置强有力违约执行条款,最大限度维护施工企业的工程债权。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建设工程完工,村委会、村集体作为债务人,受财政、集体资金限制无法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需要通过诉讼调解达成分期回款,同时希望设置违约即可全部强制执行保障债权,可委托刘涛律师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全套法律服务:
1. 建设工程项目完工,村集体/村委会拖欠大额工程款;
2. 债务方受集体财政拨付限制,不能一次性清偿全部欠款;
3. 希望调解确定分期还款,同时设置违约条款,一期逾期即可申请全部强制执行;
4. 需要权衡利息让步,优先保障工程款本金回收;
5. 卷宗研读、工程结算证据梳理、立案、调解谈判、调解文书条款审核、调解书解读、后续回款及强制执行提示全套民商事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