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请50万元社保损失劳动争议|徐州刘斌律师代理被告,帮助企业完全免责胜诉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劳动争议社保损失赔偿纠纷。原告AX曾在邳州XXXX工作,后经调动至XXX工作后下岗。原告主张因单位工作衔接失误造成社保漏录,无法以企业职工身份办理社保补缴,起诉邳州XX供销合作总社、邳州XXXX,主张社保损失50万元。刘斌律师接受本案被告邳州XXXX委托,担任其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案件事实:原告1984年进入B供销社上班,19XX年X月19XX年X月B供销社正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19XX年X月原告调动至XXX,后续XXX未为其参保,之后原告下岗自谋职业。原告到达退休年龄办理手续时,认为社保漏录不能补缴,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通知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社保损失50万元。经法院向社保部门核实,原告诉称的漏录信息已经完成补录,不能补缴的真实原因为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原始证明材料。
二、律师代理经过
庭审中,刘斌律师代理邳州XXXX提出三点核心答辩意见:第一,B供销社在职期间已经依法为原告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已经履行用人单位法定社保义务;第二,19XX年X月原告调动至XXX之后,不再为B供销社提供劳动,社保缴纳义务转移至新用人单位XXX;第三,本案不符合社保待遇损失赔偿案件的法院受理法定条件,原告的损失主张缺少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邳州XXXX全部诉讼请求。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原告起诉不符合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条件,裁定驳回原告AX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XX元予以退还原告AX,邳州XXXX无需承担原告诉请的50万元社保损失赔偿责任。
四、律师价值
本案原告诉请赔偿金额50万元。刘斌律师厘清劳动关系变动、社保缴纳完整事实,准确适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关于社保损失受案范围的规定,抓住被告已经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关键事实,帮助委托人邳州XXXX完全免责,规避50万元巨额赔偿风险,维护集体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劳动、社保相关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徐州刘斌律师:
1、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主张社保待遇损失赔偿,要求企业承担大额经济赔偿,需要厘清社保缴纳义务节点;
2、员工发生工作调动,后续在其他单位发生社保断缴,劳动者将原用人单位一并起诉索赔;
3、历史老职工劳动争议,涉及早年招工、调动、下岗等历史用工问题,需要梳理历史用工证据抗辩;
4、社保漏录、无法补缴引发劳动争议,需要区分不能补缴系单位原因还是劳动者缺少原始材料导致;
5、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需要从案件受理条件角度提出抗辩;
6、一审面临巨额社保赔偿风险,需要梳理用工、社保证据,挖掘法律抗辩要点,争取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请。
徐州刘斌律师深耕劳动争议、历史用工纠纷案件,擅长处理社保待遇赔偿、职工调动下岗引发的历史劳动纠纷,提供案件风险研判、证据梳理组织、庭审代理等法律服务。准确把握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边界,厘清不同阶段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帮助企业剥离不属于自身的用工赔偿责任,防范企业无端承担大额社保赔偿债务。
六、总结
本案属于历史用工背景下社保损失劳动争议,原告基于社保无法补缴的现状,向曾经的原用人单位主张高额赔偿。刘斌律师抓住关键事实:B供销社履职期间社保已经正常缴纳,劳动关系调动之后社保义务转移新单位,同时结合司法解释,论证本案不符合法院受理条件。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起诉,委托人不用承担五十万元赔偿。企业面对早年职工历史劳动争议,应当及时委托律师梳理用工档案、社保记录,找准法律抗辩要点,防范不合理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