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当事人YX,被公诉机关指控参与名为“某联盟”的犯罪集团,该组织假借佛教、禅修、身心疗愈等名义,编造传播迷信学说,发展学员、开设培训班,通过课程收费的方式敛财。
当事人YX在该犯罪组织中担任小组指导员,主要工作是发展成员、授课、收取培训费用、管理组内学员,发布相关培训宣传信息,还协助汇总统计学员相关数据。任职期间,所在组别学员缴费总金额三百四十余万元,当事人个人获取违法所得三十一万余元。
案件侦查阶段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变更取保候审,案件经检察院公诉移交人民法院审理,指控罪名是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接受委托后,胡谦律师作为YX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全部庭审辩护工作。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后采纳胡谦律师全部主要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里的从犯;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交代全部案情,自愿认罪认罚,已经全额上缴个人全部违法所得,无既往犯罪记录,明确表示退出涉案迷信组织,不再参与相关迷信活动,认定本案情节较轻。
最终判决:当事人犯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
当事人无需实际收监服刑,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即可;已经上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涉案扣押物品依法没收处置。
三、律师价值
接受委托后,胡谦律师充分研读卷宗证据材料,梳理全案犯罪集团架构、当事人在组织内实际地位与参与程度。辩护中重点向法庭阐X: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集团内部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当事人无犯罪前科,归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当事人已经主动将全部个人违法所得上缴,完成退赃;当事人主观上已经认清涉案组织的危害,明确表态坚决退出迷信组织,不再从事相关迷信活动,真诚悔罪。上述辩护观点全部被法院予以采纳。
本案中胡谦律师精准抓取案件核心辩护要点,结合卷宗证据厘清当事人在犯罪集团中的从属地位,立足从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无前科、真诚悔罪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开展完整辩护。充分向法庭呈现当事人主观悔罪态度,推动法庭认定案件情节较轻,帮助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避免实刑关押,实现有效刑事辩护,为同类涉迷信犯罪案件提供实务辩护参考。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当事人涉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各阶段;
2. 当事人被指控参与迷信类犯罪集团,在组织内担任组长、指导员、讲师等管理、授课角色;
3. 涉案存在涉案金额较大,但当事人具备从犯、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无前科、真诚悔过等从轻量刑情节;
4. 家属希望通过专业刑事辩护,争取从轻处罚、缓刑,避免当事人被判处实刑羁押。
#服务指引
1. 一旦收到办案机关传唤、拘留通知,建议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越早介入越有利于固定有利辩护情节;
2.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律师陈述全部案件事实,不要隐瞒案情,便于律师完整梳理辩护方向;
3. 积极配合律师完成退赃、认罪认罚相关工作,主动表达悔罪态度,是该类案件争取从轻处理的重要条件;
4. 该类案件涉及集团犯罪,证据材料繁多,需要律师完整阅卷梳理当事人参与程度、地位作用,区分主从关系,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