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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情静律师代理李X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审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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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张情静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专业判断与出色的庭审策略。针对一审漏判误工费及财产损失的失误,律师精准锁定上诉突破口,通过补充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成功促使二审法院确认财产损失。同时,律师深入剖析超龄劳动者误工损失的认定标准,结合当事人实际工作情况,成功争取到3.2万余元误工费。此外,律师对后续治疗费等项目的合理主张亦获法院支持,最终实现二审改判,大幅增加了赔偿金额,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4年6月,庞某乙驾驶某AX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某AXXXXX挂车,在某市某区某路口与李X甲骑行的某AXXXXX电动自行车相撞,致李X甲受伤及车辆受损。某交警大队认定庞某乙负主要责任,李X甲负次要责任。李X甲经鉴定构成三处十级伤残。肇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某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李X甲起诉要求赔偿,一审法院核定各项损失共计35.6万余元,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31.1万余元,但未支持误工费,且对后续治疗费等认定金额较低。李X甲不服,委托张情静律师提起上诉,要求改判支持误工费5.9万余元、财产损失八百余元,并增加后续治疗费六千余元、护理费一千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九千余元。

 

【争议焦点】

二审争议焦点为:一、李X甲是否存在误工损失与财产损失及其数额认定;二、一审对后续治疗费用、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认定是否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张情静律师指出,一审漏判误工费及财产损失,且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认定金额过低,缺乏合理依据。针对误工费,律师强调李X甲虽年满63周岁,但仍有固定劳动收入;针对财产损失,律师补充提交了定损证据;针对后续治疗费,律师依据医疗证明主张必然发生的费用应全额支持。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情静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法院认定李X甲存在误工损失,结合其年龄及工作性质,酌定误工费3.2万余元;确认财产损失八百余元;支持后续治疗费1.6万余元;维持一审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认定。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李X甲各项损失共计3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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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张情静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拥有法学与金融学双学士复合背景,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法律顾问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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