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感情长期分居破裂,兰山区法院调解离婚,落实子女探视权
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近年
委托方:原告 A(女方)
代理律师:刘丽艳律师
律所:山东三禾(临沂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原告 A 与被告 B 经短暂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婚生男孩。婚前双方相互了解程度很浅,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日常生活中频繁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矛盾不断累积。双方自 2020 年 9 月起开始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经不存在和好的可能性。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抚养费,同时要求保障自身探视孩子的合法权利。
刘丽艳律师接受委托后,综合评估家事案件特点,优先选择调解化解矛盾,避免开庭审理进一步激化双方对立情绪。围绕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探视权的行使条件与配合义务开展多轮协商谈判。本案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但重点难点在于探视权如何落地,防止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设置障碍阻挠探视。律师在调解协商过程中,坚持把探视权以及对方配合协助义务作为必备条款写入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生男孩抚养权归被告 B,原告 A 无需承担抚养费;明确原告 A 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有权行使探视权,被告 B 负有协助配合的义务;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案件调解结案,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探视权有生效法律文书作为保障。
律师价值
1.家事调解优先策略:婚姻家事案件优先调解,减少双方对抗冲突,平和解决婚姻身份关系,降低当事人心理、时间成本。
2.聚焦容易被忽视的探视权权益:不只处理离婚、抚养权,专门将探视权、对方配合义务明确写入调解文书,从法律层面防范后续阻挠探视的风险。
3.高效闭环结案: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发生离婚法律效力,不用等待漫长一审、二审流程,一次性解决婚姻人身关系争议。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可咨询情形:
1.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想要起诉离婚;
2.双方同意离婚,但担心离婚之后看孩子被对方阻挠;
3.希望调解离婚,不想庭审激化家庭矛盾;
4.抚养权归对方,己方需要落实探视权。
离婚案件不只是解除婚姻,探视权一定要落实到生效法律文书中,否则后续发生阻挠探视,还需要另行诉讼,增加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