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某皮草店经营者隋XX自2017年起从事皮毛及布料服装零售业务,被告赵XX与李XX居住在原告店铺楼上。2025年10月16日晨7时30分许,赵XX因操作失误导致家中供热管道跑水,大量热水及蒸汽瞬间从管道缝隙涌入原告一楼店内。原告及邻居虽尽力抢救,且李XX将部分衣物进行水洗处理,但仍有大量布料及皮草衣物因水渍浸泡、受潮而受损,无法正常销售。原告认为二被告的个人过错导致其待销售衣物受损,构成侵权,经协商未果,遂诉至某法院,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衣物受损金额17.8万余元(具体以鉴定为准)。某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疑难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并公开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将诉讼请求减少至2万元并撤回鉴定申请。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是暖气跑水事故的责任归属,即二被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是原告主张的衣物受损数量及具体损失金额的合理认定。原告主张因被告操作失误导致跑水,造成153件布料衣物和283件皮草衣物受损,要求赔偿相应损失。二被告对跑水事实及衣物受损情况存在一定争议,双方对损失的具体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原告最初申请对损失金额进行司法鉴定,后为尽快化解纠纷、降低诉讼成本,主动减少诉讼请求至2万元并撤回鉴定申请,双方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
【裁判结果】
经某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赵XX、李XX连带给付原告某皮草店因暖气跑水造成的布料衣物153件和皮草衣物283件受损金额总计1.6万元。该款项分期支付:二被告于2026年5月7日当庭给付六千元(已履行完毕);于2026年6月7日前给付三千元;于2026年7月7日前给付三千元;于2026年8月7日前给付四千元。若二被告有任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对剩余款项立刻视为到期,原告对剩余款项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本案终结,就本案争议事实双方再无任何民事纠纷。案件受理费三百元,减半收取一百五十元,由原告某皮草店负担。原告预交的一千七百余元于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退回。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