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猫池设备接收验证码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获取不起诉
案件类别
刑事犯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断卡类,使用猫池设备、境外电话卡接收验证码涉刑)
代理身份
周智文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 A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 A购入大量境外电话卡,搭配猫池设备,对外提供接收验证码服务,用于各类网络平台账号注册,以此赚取报酬。办案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侦查阶段证据显示,多名被害人报案记录中的诈骗来电号码,与嫌疑人被扣押的境外电话卡号码重合,侦查机关据此认定嫌疑人提供的电话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嫌构成帮信罪。如果罪名成立,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追诉,留下案底,对个人就业、生活产生长期负面影响。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家属委托周智文律师介入辩护。
办案难点
报案被害人的诈骗来电号码,与在案扣押的境外电话卡号码重合,侦查机关据此建立指控逻辑,案件具备表面上的入罪证据。
境外电话卡相关使用记录、激活状态证据存储于境外企业系统,取证难度大,辩护人自行取证存在现实障碍。
帮信罪案件中,“断卡” 类案件打击力度大,司法实践中,出售、提供电话卡、验证码服务,大多会被提起公诉,争取不起诉难度较高。
需要区分:号码显示归属≠实际由该卡片拨打电话,存在改号软件技术介入的可能性,该事实需要搜集证据向检察机关充分证明。
要论证:涉案卡片并未激活,不具备拨打电话功能,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嫌疑人提供的卡片实际被用于下游诈骗犯罪。
律师代理办案思路
阅卷梳理矛盾点: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被害人报案材料、嫌疑人供述、扣押物证清单,发现核心疑点:扣押的境外电话卡并未完成实名认证激活,硬件层面不具备拨打电话的能力,与指控事实存在重大矛盾。
指导家属调取关键反证:指导家属利用过往行业从业背景,向境外通信企业内部调取涉案号码系统记录,获取涉案诈骗对应号码在案发时间段未激活、无通话、无流量使用的关键证据材料。
补充技术类佐证材料:检索、固定公开新闻与案例,收集诈骗分子使用改号软件篡改来电显示实施犯罪的相关公开资料,用以解释 “被害人接到的诈骗来电显示为涉案号码,但并非该电话卡实际呼出” 这一客观技术现象。
申请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向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同时申请办案机关向境外通信企业进一步调查核实涉案号码激活状态、通话记录,申请对扣押实物电话卡做硬件功能核验。
紧扣司法解释与会议纪要说理:结合断卡行动会议纪要、帮信罪司法解释,重点论证帮信罪成立前提,必须证实被帮助对象确实利用行为人提供的工具实施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实下游诈骗系当事人提供的电话卡实施,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作出不起诉处理。
跟进退补侦查全流程:案件经历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辩护全程跟进,持续和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观点,持续提交证据及法律意见,推动变更强制措施。
案件结果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将当事人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
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 A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无刑事犯罪案底,不会留下刑事处罚记录。
对比参考:若辩护观点未被采纳,当事人将被公诉,一旦定罪,会留下终身刑事案底,影响本人及部分亲属就业、政审。本案成功阻断刑事追诉,保住当事人无犯罪记录。
律师价值
精准挖掘卷宗疑点,没有顺着侦查机关表面证据接受有罪认定,敏锐发现电话卡硬件功能、号码激活状态这一核心辩护突破口。
指导家属调取关键第三方证据,突破境外取证的现实困难,拿到推翻指控逻辑的核心书证,为不起诉奠定事实基础。
技术事实 + 法律规定双向论证,结合改号软件技术现象、断卡会议纪要、刑事司法解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清晰论证帮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全流程跟进退补侦查程序,持续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主动申请调查取证,推动强制措施变更,最终促成证据不足不起诉。
实现实质辩护效果:成功阻断刑事追诉,当事人没有被起诉、没有犯罪记录,最大限度保全当事人个人发展、政审、就业权益,属于帮信罪中非常典型的不起诉成功辩护案例。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咨询场景: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供电话卡、猫池设备、验证码、账号、GOIP 设备等被立案侦查;
断卡类刑事案件,处于刑事拘留、审查起诉阶段,希望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避免留下案底;
案件表面有入罪线索,但证据链存在缺陷,需要律师挖掘疑点、调取证据提交法律意见;
当事人面临帮信罪指控,希望争取不起诉、撤案,而不是仅仅争取法院阶段从轻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