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林国星律师代理被告,法院直接驳回原告全部 54 万分割诉求
一、案情内容
原告与我方一名被告原为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出资购买一处商铺,该商铺出于实际考虑,直接登记在被告母亲第三人名下。双方离婚诉讼当中,该套商铺因为涉及案外人,离婚判决没有处理这套房产。
离婚之后,原告另行起诉,主张该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判令商铺归我方被告所有,并且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折价款 54 万元。
原告逻辑认为:购房资金来源于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就算登记在案外第三人名下,本质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林国星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两名被告应诉。律师围绕不动产登记物权效力、借名买房的举证责任展开抗辩。法院审理认为,房产登记在案外人名下,在没有先行确认借名买房成立的前提下,不能直接在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中进行分割,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不用承担54万元折价款给付义务。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林国星律师
1. 离婚之后,另一方起诉分割登记在父母、亲友第三人名下房产;
2. 存在借名买房情形,对方直接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要求分割代持房屋;
3. 婚姻关系结束,一方混淆债权和物权,要求直接分割登记在他人名下不动产;
4. 被起诉要求支付大额房产折价款,需要应诉抗辩减损;
5.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房产代持,需要厘清物权与债权法律关系。
三、林国星律师服务内容
1. 审阅全套案卷材料,梳理购房合同、付款流水、不动产权证书、离婚判决书,区分物权与债权法律关系;
2. 梳理全部抗辩要点,起草民事答辩状,组织证据反驳原告诉讼逻辑;
3. 开庭举证质证,围绕不动产登记效力、借名买房举证责任发表代理意见;
4. 解读一审判决书,向当事人释X对方后续另案起诉借名买房的应对方案;
5. 离婚后财产、借名买房类案件应诉全流程法律服务。
四、律师价值
借名买房引发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属于比较疑难家事案件。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钱是夫妻婚内出的,房屋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忽略不动产登记公示效力。本案核心难点就是区分物权和债权:出钱不直接等同于拥有房屋所有权。
接受委托代理应诉,律师仔细查阅购房认购书、买卖合同、不动产产权证、全部付款流水、之前离婚判决书。明确:案涉商铺物权登记在案外人母亲名下。即便存在出资,出资只能够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直接跳过物权登记,在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里面直接分割这套商铺。
庭审当中向法庭释X法律逻辑:如果原告坚持认为属于借名买房,应当另行单独起诉,先确认借名买房合同效力,完成物权确权,才谈得上夫妻财产分割。在本诉当中,原告没有完成借名买房事实的举证,直接要求分割登记在第三人名下房产,法律依据不足。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直接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当事人不用承担 54 万房屋折价款。同时向当事人释X风险,原告后续有另案起诉借名买房确权的可能性,并且给到后续应对思路。通过本次应诉,避免我方当事人无端承担巨额的财产给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