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保证金引发合同诈骗指控,四川詹勇律师辩护,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一、案件简介
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CX委托四川成都詹勇律师担任其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被不起诉人CX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侦查机关X县公安局查明:20XX年X月,CX以取得XX县土地整治项目为由,与B公司法人D某签订施工承包协议,收取对方100万元保证金;该保证金并未投入案涉土地整治项目,被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偿还旧债;项目未能落地,对方无法进场施工。后续双方签署解除协议,但CX未退回100万元保证金,被害人遭受百万元经济损失。侦查机关据此以合同诈骗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追究CX刑事责任,若合同诈骗罪成立,CX将面临刑事处罚。
二、律师辩护经过
詹勇律师接受CX委托后,全面阅卷、梳理全案证据,细致核对项目背景、协议签订、资金流向、沟通往来全部事实,针对侦查机关指控的合同诈骗罪核心构成要件开展辩护工作。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抓住本案罪与非罪关键焦点,提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CX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在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间,詹勇律师持续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就项目真实性、资金用途、民事违约和刑事诈骗的边界充分阐述,推动检察机关甄别民事合同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
三、处理结果(不起诉结果)
河北省X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唐检刑不诉〔20XX〕XX号不起诉决定书,采纳辩护意见,认定X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CX作出不起诉决定。CX不再被追究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被害人若不服该不起诉决定,可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四、律师价值
区分刑民边界:精准甄别民事合同违约、债务纠纷与刑事合同诈骗,阻止刑事案件不当追责;
审查证据短板:抓住指控证据缺陷,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避免当事人被起诉、审判留下刑事案底;
程序全流程辩护:在审查起诉、退查阶段持续输出专业法律意见,无需走到庭审即实现无罪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人身自由、名誉。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四川成都刑事辩护专业律师詹勇律师:
1、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因项目合作收取保证金、工程款,项目未能推进,资金挪作他用,被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
2、签订合作、工程承包类协议后无法履约,未能退还保证金、预付款,被认定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面临刑事追责;
3、经济往来中存在民事债权债务,被对方刑事报案,刑事侦查机关已移送审查起诉,即将移交法院审判;
4、当事人被刑事拘留、逮捕,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希望争取不起诉,避免留下刑事犯罪记录;
5、侦查机关证据存在缺失,事实存疑,需要律师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申请退回补充侦查,推动作出不起诉;
6、案件存在刑民交叉情形,民事违约行为被上升为刑事犯罪,需要专业律师厘清法律关系,阻断刑事追诉。
詹勇律师深耕经济犯罪、合同诈骗类刑事辩护业务,针对刑民交叉类经济刑事案件,开展全流程刑事法律服务,包含会见当事人、案卷阅卷、证据梳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递交、不起诉申请、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涉等服务,精准辨析合同诈骗犯罪构成,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抓住证据漏洞,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不批捕等有利处理结果,守护当事人人身权益,避免背负刑事案底。
六、总结
本案涉案金额100万元,是典型刑民交叉合同诈骗案件。民事层面存在未退还保证金的违约事实,但刑事层面达不到合同诈骗罪的证据标准。詹勇律师把握住案件核心,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有效辩护,促使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该结果意味着CX不会留下刑事犯罪案底,免去刑事审判以及牢狱风险。对于很多企业经营者而言,项目失败、资金周转困难引发的经济纠纷,极易被刑事立案,刑事辩护律师的介入,能够厘清法律关系,防止民事责任不当转化为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