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本案案号:(某)冀某刑初某号,审理法院为河北省邯郸市某人民法院。本案经历一审上诉、中院发回重审程序。原一审阶段法院作出(某)冀某刑初某号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上诉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裁定发回某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公诉机关变更起诉,仅指控被告人甲构成盗窃罪。
案件事实:甲借用亲属身份贷款购置某 轿车,将车辆质押给乙借款用于赌博挥霍,无力偿还债务后,利用 GPS 定位秘密把已经质押交付的某轿车开走,事后又隐瞒车辆已质押的事实,再次将车辆质押给丙获取款项。涉案某车辆经价格认定价值 31 万元,属于盗窃数额巨大范畴。梁万龙律师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甲委托担任发回重审一审阶段的辩护人。被告人甲存在前科记录,被羁押于邯郸市第一看守所。
律师代理经过
接受被告人甲委托后,梁万龙律师介入发回重审程序,开展会见被告人、完整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全案证据、涉案金额认定、退赔谅解等关键事实。庭审阶段,联合另一位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提出本案盗窃数额应当按照 14500 元认定;同时提出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家属已经完成对被害人经济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庭对全部辩护观点予以审查,采纳认罪态度好、赔偿谅解的从宽量刑情节。
判决结果
某人民法院重审审理认定,被告人甲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巨大。综合考量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亲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作出判决:被告人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0 元(罚金已缴纳)。刑期自 2019 年 某月 某日起至 2023 年 某月某日止。对比原一审九年有期徒刑判决,重审后刑期大幅下调。
说明:关于辩护人提出盗窃数额按 14500 元认定的辩护意见,法院未予以采纳,但赔偿谅解、认罪态度的从宽情节全部采信,实现刑期大幅度降低的辩护效果。
律师价值
1. 案件处于发回重审关键程序,充分行使辩护权,阅卷会见固定有利事实,精准挖掘赔偿谅解、认罪悔罪等从轻量刑情节;
2. 庭审提交完整辩护方案,虽部分数额认定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核心从宽情节被法院采信,实现刑期从九年降至三年六个月,取得实质性辩护成果;
3. 向当事人释明刑事诉讼发回重审程序规则,指导家属完成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落实量刑从轻的客观条件,保障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
适用场景和服务指引
1. 适用场景 1: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收到一审刑事判决书,对定罪、量刑结果不认可,可委托律师介入上诉程序,梳理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错误,争取二审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2. 适用场景 2:二审发回重审阶段。案件被上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该阶段属于关键辩护窗口,律师可以重新梳理证据,补充提交从轻处罚相关材料,开展庭审辩护。
3. 适用场景 3:盗窃、侵财类刑事案件办理。涉嫌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涉案金额是量刑核心,律师可对涉案财物价值、犯罪数额认定开展证据核查,同时协助家属处理退赔、退赃,争取被害人谅解。
4. 适用场景 4:已经有前科劣迹的侵财犯罪案件。被告人存在犯罪前科,量刑存在不利因素,律师可挖掘其他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在法律框架内争取降低刑罚。
总结:侵财类刑事案件涉案金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发回重审是重要的辩护机会。律师可以协助完成退赔谅解,最大化争取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