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多张银行卡涉帮信罪,涉案资金31万余元|辩护争取不起诉,不留刑事案底
案例专长:刑事辩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不起诉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认罪认罚、退赔谅解、自首情节认定
文书作出时间:2025年8月
作出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某人民检察院
代理方向: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辩护人
处理结果:检察院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涉案3张银行卡予以没收。
一、案情内容
本案犯罪嫌疑人,经他人邀约,明知对方利用银行卡实施转账洗钱等违法犯罪,仍向对方提供自己名下5张银行卡、银行卡密码,还配合开通手机银行、调高转账限额,协助转移资金。
涉案过程中,被害人被骗资金30万余元转入嫌疑人名下银行卡,后续又通过柜台转账、NFC线上传输等方式拆分转移赃款,涉案总金额三十余万元。被害人察觉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发后追回部分经济损失。
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自首。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嫌疑人委托赵静律师担任辩护人。
本案属于典型的“卖卡、借卡”帮信案件,涉案金额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如果起诉到法院,当事人会被判刑、留下终身刑事案底,对本人及子女政审、就业都会产生长期负面影响。
接受委托后,赵静律师第一时间阅卷,梳理全案证据,向当事人释X帮信罪法律后果、认罪认罚制度、退赔谅解对案件处理的关键作用,指导当事人筹措资金向被害人退赔6万余元,成功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同时,结合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无前科劣迹等全部从宽情节,向检察院提交书面不起诉辩护意见。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观点,认定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赵静律师
1.出借、出售自己银行卡、电话卡、U盾,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处于公安侦查或者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2.已经被取保候审,担心起诉判刑、留下案底,希望争取不起诉;
3.当事人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存在自首情节,想要最大化争取从轻处理;
4.涉案后愿意退赔、退赃,但不清楚退赔流程、谅解书怎么写、退赔对案件的影响;
5.涉嫌帮信,流水较大,但本人获利少、主观恶性小,希望争取不被提起公诉;
6.想了解帮信罪不起诉条件,担心判刑影响本人、子女就业政审。
三、赵静律师服务内容
1.帮信罪案件全流程法律咨询,讲解帮信罪立案标准、量刑规则、不起诉适用条件;
2.会见当事人,释X法律风险,指导当事人如实供述,做好认罪认罚相关准备;
3.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查阅、复制全部案卷材料,梳理对当事人有利、不利证据;
4.协助、指导当事人和被害人沟通退赔事宜,把控退赔风险,协助取得被害人谅解;
5.撰写不起诉法律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提交辩护观点,争取不起诉;
6.跟进退回补充侦查程序,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讲解文书效力、案底、银行卡后续处理等问题。
四、律师价值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近年来高发刑事案件,很多当事人出于侥幸、贪图小利出借银行卡,一旦卡内流入诈骗资金,很容易触发刑事追责。本案涉案流水三十余万元,已经远超帮信罪刑事立案标准,如果案件起诉至法院,当事人将被判处刑罚,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后续考公、入职国企、子女政审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本案辩护难点,在于涉案资金数额较大,单纯认罪认罚并不必然能够不起诉。赵静律师介入后,没有只做简单认罪,而是搭建完整从宽体系:首先确认当事人系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锁定自首这一核心法定从轻情节;其次,积极引导当事人筹措资金,向被害人进行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修复被侵害的社会关系;同时结合当事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没有实际高额获利等酌定情节,形成完整的不起诉证据链与辩护意见。
案件经历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辩护律师持续和检察机关沟通,清晰论证本案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情形,最终打动承办检察官,全部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本案当事人不会留下刑事案底,最大程度降低本次事件对当事人人生、家庭的负面影响。该案例也印证,帮信案件黄金辩护期在审查起诉阶段,专业刑事辩护可以抓住窗口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最优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