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遇保险拒赔,代理企业成功免责,全额由保险赔付
案例专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雇主责任险、保险拒赔抗辩、职务行为认定
判决时间
2024年10月
审理法院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案件标的
194749.59元
所属行业
外卖配送/灵活用工/保险
代理方向
代理被告(用工企业),抗辩免责、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
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全额赔偿原告193907.65元;
我方代理的用工企业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案情内容
原告因与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十级伤残,诉请赔偿近20万元,将骑手、用工企业、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以骑手无证驾驶为由,依据保险条款主张免责,拒绝赔付,并要求由骑手与用工企业承担责任。骑手辩称事故发生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属于职务行为,应由企业与保险承担。
我作为用工企业代理律师,庭审中提出关键抗辩:
事故属于职务行为,企业对外担责后可追偿,但本案优先由保险赔付;
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免责”为由拒赔,但未举证证明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事故在保险期限内,属于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损失未超出60万元赔偿限额,依法应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我方意见,认定:
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免责条款尽提示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对投保人不生效;
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损失未超限额;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近20万元,我方代理的用工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在保险公司强势拒赔、企业面临近20万元赔偿风险的情况下,通过精准法律分析、严格条款效力抗辩,成功为企业完全免责,所有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充分体现了在交通事故、雇主责任险、保险纠纷领域的专业应诉能力与实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