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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昌律师代理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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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昌律师 在线
河南吾衡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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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张文昌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调解策略。首先,在证据组织上,律师精准梳理借款合同、抵押登记及银行流水,构建严密证据链,夯实了原告主张优先受偿权及违约事实的法律基础。其次,在策略制定上,律师敏锐洞察被告的还款意愿与实际困难,未盲目追求强制执行,而是提出“结清逾期、继续履约、违约加速到期”的阶梯式调解方案,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安全,又给予被告缓冲空间。最后,在庭审沟通中,律师高效促成双方当庭履行律师费与诉讼费,大幅降低了银行的维权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商业利益的双赢。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某银行XX阳XX与被告李XX、宋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2年7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审理。原告某银行XX阳XX诉称,被告李XX、宋XX此前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并以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履行期间,被告未能按约定期限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发生逾期违约行为。原告经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拖欠的逾期本息,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确认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及本案诉讼费用。原告某银行XX阳XX委托张文昌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告李XX、宋XX拖欠原告借款本息的具体金额及违约事实的认定,需结合银行系统数据进行精确核算;其次,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是否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需审查抵押合同的效力及抵押登记的合法性;最后,关于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及诉讼费用是否应由被告承担及具体数额的确定。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双方围绕上述焦点展开质证与辩论。原告代理人张文昌律师出示了借款合同、抵押登记证明、银行流水明细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被告的违约事实及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考虑到被告的实际还款意愿与能力,张文昌律师从化解金融风险、降低诉讼成本的角度出发,积极促成双方和解。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经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被告李XX、宋XX已结清拖欠原告某银行XX阳XX的逾期本息。二、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被告李XX、宋XX自2022年8月起继续按照原借款合同履行。若被告未按照任一约定日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原告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对下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某银行XX阳XX对被告李XX、宋XX用以抵押的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李XX、宋XX支付原告某银行XX阳XX律师费九千余元(已履行)。五、案件受理费七十余元(已减半),被告李XX、宋XX自愿负担(已当庭履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审查认为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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