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经过
X年X月X日,原告郑X与被告聂X签订《房屋及场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将位于某市某区某镇某村某路某号的房屋及场地出租给原告使用,租赁期限三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其中,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为装修免租期。租金约定为门房及院内露天场地每年6万元,2号楼房间每年1.3万元,两项共计每年7.3万元,先付后用。同时约定原告需支付履约保证金3万元,合同期满后无息全额退还。
协议签订后,原告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分六笔通过微信转账向被告支付了第一年租金7.3万元及履约保证金3万元,共计10.3万元。此后,原告因自身原因于X年X月X日左右提出解除协议。被告因实际尚未交付房屋,同意解除协议,但提出扣除履约保证金,仅退还一年期租金7.3万元(原告诉状中笔误为71.3万元)。原告认可该方案,双方达成解除合意。然而,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以资金紧张等理由拖延,至今未返还款项。原告遂委托李X律师诉至某法院。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案涉《房屋及场地租赁协议》是否已经合法解除。双方虽未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原告提出解除后,被告口头同意且未实际交付房屋,需认定双方是否已形成解除合同的合意。
其二,被告应退还的款项数额及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标准。在扣除履约保证金后,被告应退还的租金数额如何认定;在被告拖延退款的情况下,资金占用利息的起算时间及适用利率标准应如何确定。
三、办案经过
李X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案件梳理与证据组织工作。首先,李X律师指导原告全面收集并固定了双方签订的《房屋及场地租赁协议》、微信转账记录以及关键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过梳理聊天记录,李X律师精准提取了被告承认资金紧张、承诺退款以及原告催告还款的核心内容,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双方已就解除合同及退款事宜达成一致。
其次,针对被告经公告传唤未到庭的情况,李X律师制定了详尽的庭审预案。在庭审中,李X律师向法庭清晰阐述了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指出被告未交付房屋且双方已协商退款的事实。同时,针对资金占用利息,李X律师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双方过错,主张自起诉之日(X年X月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最后,李X律师在庭审中逻辑严密、举证充分,有效应对了缺席审理可能带来的事实查明困难,确保法庭能够全面、准确地采纳己方证据与代理意见。
四、案件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已依约支付租金及保证金,但被告未交付房屋,且双方已协商一致扣除保证金后退还剩余租金7.3万元。现原告请求确认合同解除,法院予以支持。关于资金占用利息,法院采纳了李X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应以7.3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X年X月X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按年利率3.7%的标准计算。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一、确认解除原告郑X与被告聂X签订的《房屋及场地租赁协议》;二、被告聂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X退还租金7.3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三、案件受理费三千余元由被告承担。
五、案件价值
本案的典型价值在于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协商解除后的清算规则。在出租方未实际交付房屋且双方口头达成退款合意的情况下,承租方有权要求返还已付租金。同时,本案规范了逾期退款情形下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标准,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参考。李X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将零散的微信聊天记录转化为证明合同解除及违约事实的关键证据,充分展现了专业律师在民商事合同纠纷中化解举证难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作用。
六、适用场景
本案适用于以下常见法律场景:
1. 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纠纷,特别是涉及预付租金、押金退还的争议;
2. 双方通过微信、口头等非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后的清算与退款纠纷;
3. 出租方未实际交付租赁物,承租方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的案件;
4. 被告缺席审理情况下,原告如何通过完善证据链确保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实务场景。
七、案件总结
本案的成功胜诉,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带来了深刻的法律启示。在商业交易与日常租赁中,当事人应增强证据保全意识。无论是合同签订、款项支付,还是后续的协商解除、催告退款,均应尽量通过书面或微信等可留痕的方式进行,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当对方违约且拖延履行义务时,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发送律师函或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李X律师在本案中的专业表现,再次印证了精准的法律判断与严密的证据组织是赢得诉讼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