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期间,被告人石X在多地多次向张XX、张某乙、刘XX、张XX、边X等人贩卖毒品安钠咖,共计交易10次,非法获利三千余元。交易方式包括现金支付及微信转账,部分毒资通过其妻子赵X的微信二维码收取。2026年4月19日,某县公安局民警在某小区附近将准备进行毒品交易的石X抓获,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毒品安钠咖疑似物2块。随后,民警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在厨房橱柜等处查获毒品安钠咖疑似物14块。上述16块疑似物共计重261.9克,经鉴定均检出咖啡因成分。另查明,石X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于2022年6月刑满释放。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石X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量刑情节的认定及最终刑罚的裁量。公诉机关指出,石X多次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石X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上线刘某乙,构成立功,且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则提出以下辩护意见:首先,涉案毒品安钠咖的成瘾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传统毒品较小,应在量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其次,石X具有立功、坦白表现,且自愿认罪认罚;最后,石X在审判阶段由家属代为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此外,辩护人还提交了石X幼子出生证明,恳请法院综合考量上述情节,对石X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石X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安钠咖是毒品而多次出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石X系累犯及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且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相关合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并采纳公诉机关调整后的量刑建议。最终依法判决:石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三千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16块毒品安钠咖依法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