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抢劫毒品|盐城顾晨骋律师深挖量刑细节,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一、案件简介
本案案号:(2026)苏XX刑初XX号,被告人AX家属委托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顾晨骋律师担任AX一审阶段辩护人。被告人AX案发时仅16周岁,系未成年人,有多次吸毒类行政劣迹。2026年XX月X日,AX伙同B某、C某,以假意购买依托咪酯电子烟弹为由约见被害人,在公寓电梯口以电击、殴打等暴力方式劫取三颗依托咪酯烟弹,致被害人多处轻微伤,后三人共同吸食劫取的烟弹。公诉机关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指控AX系共同犯罪主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A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二、律师辩护经过
顾晨骋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阅卷、多次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结合卷宗证据梳理全案事实,庭审中发表全套辩护意见:1、抢劫犯意并非AX提起,作案工具、主要暴力行为均由同案人员实施,AX未持械、未动手实施暴力,赃物由他人分配,应认定为从犯;2、本案抢劫对象属于违禁品,犯罪情节较轻,被害人存在一定诱因过错;3、当事人属于犯罪时未成年、坦白认罪认罚,属于初犯偶犯,请求法庭调整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未采纳从犯、被害人存在过错、适用缓刑的辩护观点,但认可AX并非犯意发起者,在主犯范畴内认定其作用相对较小,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A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扣押手机由扣押机关依法发还。刑期自2026年XX月X日起至20X年X月X日止。虽未争取到缓刑,但法庭采纳辩护意见中关于当事人在主犯中作用相对较小的酌定从轻情节,最终判决完全按照公诉机关合理量刑建议落判。
四、律师价值
本案属于有罪辩护,并非追求无罪结果。顾晨骋律师充分挖掘全部法定、酌定从宽量刑情节,完整向法庭呈现案件背景、未成年人成长缺陷、各同案人员行为分工,促使法院区分主犯内部作用大小,对当事人在主犯框架下予以酌情从轻;保障未成年人完整诉讼权利,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确保当事人认罪认罚自愿性,避免出现量刑过重风险,充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程序权利与实体量刑利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盐城顾晨骋律师:
1、未成年人涉嫌抢劫、聚众斗殴、毒品相关等暴力刑事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逮捕,家属急需专业律师介入辩护;
2、案件已经认罪认罚,但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持有异议,希望争取降档、从轻处罚,争取缓刑机会;
3、多人共同犯罪案件,当事人被指控为主犯,希望厘清各被告人行为分工,争取认定作用较小,获得酌定从轻;
4、抢劫类案件抢劫对象为违禁品,需要专业律师针对案件特殊事实开展罪轻辩护;
5、当事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未成年人等法定从宽情节,需要律师协助完整向法庭提交辩护意见,保障量刑利益;
6、一审收到不利判决,想要梳理案件事实证据,评估上诉改判、减轻刑罚可能性。
盐城顾晨骋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尤其擅长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可为当事人提供会见沟通、卷宗全面研判、证据梳理、庭审辩护、量刑情节挖掘、认罪认罚协商、一审全程代理、上诉方案评估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区分共同犯罪内部责任大小,最大化挖掘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合法诉讼权益。
六、总结
刑事案件辩护不等于无罪辩护,部分案件客观证据确实充分,无罪、缓刑不具备现实条件。本案顾晨骋律师立足客观案卷事实,不回避案件劣迹、犯罪事实,最大化争取当事人量刑利益,促使法院区分共同犯罪内部作用层级,实现理性务实的罪轻辩护效果,充分体现刑事辩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专业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