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书面合同欠条!XXX凭借微信聊天记录,助力客户追回十余年前货款28万元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AX(原审原告)诉BX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XX)京X民初X号。原告AX委托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
原告AX从事地暖五金销售,20XX年向被告BX供应地暖管,货物交付后被告未结清货款。交易发生距今时间久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没有书面欠条,仅有微信沟通记录、录音等电子证据。被告长期拖延拒不还款,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在微信沟通中对欠款金额表述前后不一致。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运费合计38万余元,并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被告B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适用缺席审理。
二、律师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本案最大难点在于案件距今十余年,缺少书面合同、收货单、欠条等传统书证,仅有微信聊天、录音等电子证据。律师重点完成电子证据固定工作,整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录屏、支付宝电子回单、录音文字版,完成证据的身份印证,证明微信账号使用人就是本案被告BX;梳理全部沟通记录,提取被告自认欠款的对话内容,向法庭完整还原买卖交易、供货、多年持续催收的完整事实,向法院主张货款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因缺少运费相关约定证据,律师对诉讼请求中运费部分作出风险提示。
三、判决结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缺席判决:
1、BX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AX支付货款28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2、驳回AX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XX元,AX负担X元,BX负担X元;公告费XX全部由BX负担。
四、律师价值
本案属于年代久远的买卖合同纠纷,无书面合同、无欠条,证据主要为电子数据。律师完成电子证据固化与主体身份核验,把碎片化聊天记录整理成完整证据链,在被告缺席庭审情况下,促使法院采信被告微信自认的欠款金额,帮助委托人拿回大部分拖欠货款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同时就证据不足的诉讼风险向当事人充分释明。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1、买卖交易时间久远,没有书面合同、欠条、收货单,仅留存微信、录音等电子证据,债务人拖欠货款拒不支付;
2、债务人失联、户籍地在外省市,开庭拒不到庭,需要律师处理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全套流程;
3、仅有聊天记录,无法确认微信、手机号实际使用人身份,需要证据梳理完成主体对应;
4、既有货款本金,又涉及运费、装卸费等附加款项,对该部分是否应当由对方承担发生争议;
5、货款拖欠多年,存在诉讼时效争议,有持续微信、短信催收记录,需要律师组织证据证明时效中断;
6、一审阶段,需要对电子聊天记录、录音进行整理质证,起诉追索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深耕商事买卖合同纠纷,可为当事人提供证据梳理、电子证据固定、时效风险研判、立案、一审全程代理服务。针对老账、旧账证据残缺案件,挖掘聊天、录音等电子证据价值,帮助债权人尽可能追回被拖欠的货款,依法维护债权人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