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XXX在工地项目中,被告LBS带人务工,产生劳务费欠款合计34400元。原告多次和被告协商索要劳务报酬,被告一直拒绝支付。原告委托赵远涛(黑龙江美盛泰富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在审理阶段,律师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原、被告自愿达成还款方案,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拖欠劳务费金额是否属实、劳务费的支付期限如何确定。原告主张被告欠付劳务费34400元;被告对欠款事实认可,双方主要分歧集中在款项支付时间。经调解协商,双方确定分期支付方案,并约定逾期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结果】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确认双方调解协议效力。约定被告分两期支付全部劳务费,2024年11月25日前给付5000元,2024年12月30日前给付29400元。被告未按期履约,原告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0元,由被告承担。调解书双方签收即生效,具备强制执行力。
